各學院: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評選高等學校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和先進班集體的通知》(魯教學字[2016]3號)和《山東省高校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和先進班集體評選辦法》(魯教學字[2003]1號)文件精神,現將我校評選2015年度山東省高等學校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和先進班集體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專科(高職)生,學生班集體(不含2015級新生及其班集體)
二、評選條件
(一)省級優秀學生評選條件
1.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和科學發展觀重要思想,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熱愛集體,團結同學;有優良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文明行為,模范遵守學生守則和學校規章制度。
2.熱愛所學專業,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勤奮刻苦,善于學習和吸收新知識,有較強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具有開拓創新精神,學習成績優異,2015年度獲獎學金。
3.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有健康的身體、良好的衛生習慣和心理素質,達到《國家體育鍛煉標準》。
4.2015年度獲得校級優秀學生榮譽稱號,或在某一方面成績特別突出。
(二)省級優秀學生干部評選條件
1.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和科學發展觀重要思想,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素養,遵紀守法,為維護學校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秩序,穩定學校大局積極開展工作。
2.熱愛集體,團結同學,積極承擔社會工作,熱心為同學服務,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創新意識,工作成績優異,為學校、院系和班級工作做出突出貢獻。
3.能正確處理好學習與工作的關系,學風嚴謹,成績優異,學年內無不及格現象。綜合測評成績和德育測評成績優秀。2015年度獲獎學金。
4.2015年度獲得校級優秀學生干部或優秀團干部稱號,或在某一方面成績特別突出,為學校工作做出重大貢獻。
(三)省級先進班集體評選條件
1.班委成員政治堅定,作風扎實,勇于創新,團結協作,以身作則,凝聚力強,能充分發揮班委在班級中的核心作用,團結帶領全班同學積極開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娛體育活動,課余生活豐富多彩,班級活動有特色、有亮點。
2.班風積極向上,朝氣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學熱愛集體,崇尚科學,遵紀守法,班內無重大違紀行為;在各項集體活動中成績顯著,能圓滿出色地完成學校、院系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3.全班同學作風嚴謹,勤奮好學,互幫互學,學習成績優良。
4.積極開展體育鍛煉活動,原則上全體成員能達到《國家體育鍛煉標準》。
5.2015年度被評選為校級先進班集體,或在某方面成績特別突出。
三、評選名額
具體名額分配見附件1。
四、材料準備
填寫《山東省高等學校優秀學生登記表》、《山東省高等學校優秀學生干部登記表》、《山東省高等學校先進班集體登記表》(見附件2-4),各登記表一式兩份,要求用A4紙正反面打印,填寫詳實(除院系負責人簽名外不得手寫)。同時填寫《推薦山東省高等學校優秀學生名單》、《推薦山東省高等學校優秀學生干部名單》、《推薦山東省高等學校先進班集體名單》電子文檔(見附件5-7)。
五、報送時間
請各學院于2016年3月7日15:00前,將打印的文字材料(附件2-4)及電子版(附件5-7)報學生工作處(辦公樓413室,聯系人:岳濤),逾期將按自動放棄處理。
六、推薦與公示
各學院推薦工作結束后,學生工作處將對候選人資格進行審核,確定最后推薦名單并在校園網上公示5天,接受廣大師生監督。如發現弄虛作假,取消資格,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附件:1.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和先進班集體名額分配表
2.山東省高等學校優秀學生登記表
3.山東省高等學校優秀學生干部登記表
4.山東省高等學校先進班集體登記表
5.推薦山東省高等學校優秀學生名單
6.推薦山東省高等學校優秀學生干部名單
7.推薦山東省高等學校先進班集體名單
學生工作處
201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