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函字[2016]49號
各學院:
為進一步整合資源,搭建平臺,推動我校輔導員隊伍職業化、專業化建設,學生工作處決定在全校范圍內開展第一批輔導員名師工作室評選活動。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各學院
二、評選條件
此次擬評選出1個輔導員名師工作室,工作室實行主持人負責制,設主持人1名,團隊成員若干名,具體評選條件如下:
1.輔導員名師工作室所在學院高度重視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體制機制健全,輔導員隊伍建設有力,工作基礎扎實,經驗豐富,成效顯著。
2.輔導員名師工作室成員擁護黨的基本理論、路線、方針和政策,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奉獻精神,熱愛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工作勤懇扎實,品行端正、師德高尚。
3.輔導員名師工作室主持人必須是專職輔導員,研究生學歷(學位)或思想政治教育方向講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連續從事輔導員工作6年以上且具有長期從事輔導員工作的意愿,年齡不超過50歲。
4.輔導員名師工作室主持人近五年應主持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關的市級以上科研立項1項以上或主編(參編)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關著作1部以上。
5.輔導員名師工作室主持人近五年應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論文1篇以上或科研成果獲得過市級以上獎勵。
6.輔導員名師工作室主持人個人近五年應獲得過與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關的市級以上榮譽稱號。
7.輔導員名師工作室主持人及其成員師生滿意度高,所帶學生無重大違紀和重大事故發生,學生個人和學生團體獲得過校級以上榮譽。
8.輔導員名師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其員所開展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突出特色,取得突出成績,在學術研究方面,方向明確,研究深入,有相關的研究基礎和一定的學術積累,并能將學生工作和學術研究有機結合,運用到實踐中去,獲得廣泛認可。
三、評選方式
1.每個學院可推薦1個輔導員名師工作室。各學院根據評選條件進行申報,填寫《青島黃海學院輔導員名師工作室申報表》(見附件),連同評選條件所要求的各項科研和工作成績證明等,于11月23日前上交至學生工作處。
2.學生工作處根據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對評選結果進行公示后,最終確定名師工作室。
3.聯系人:張艷,聯系電話:83175558
附件:青島黃海學院輔導員名師工作室申報表
學生工作處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