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函字[2016]54號
各學院:
為切實做好2016年火車票學生優惠卡辦理工作,保障我校學生寒暑假順利購買優惠火車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生購買火車票優惠卡的相關規定
1.購買優惠卡的條件:
(1)學生家庭和學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車回家或返校;
(2)具有我校學籍的2016級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
(3)已辦理,但因卡丟失或消磁等原因需補辦的老生。
2.學生應在學生證中如實填寫乘坐區間,不填寫或不具有乘車優惠條件的無效。
3.乘車區間只能填寫學校至家庭所在地,或至父母實際居住地,具體乘車區間由學生本人選定。
4.學生在校期間因父母實際居住地變動需變更優惠乘車區間時,除修改優惠卡、學生證上乘車區間外,還應在學生證上修改處加蓋學校公章。
5.下列情況不能購買學生票:學生因休學、復學、轉學、退學時;學生往返于學校與實習地點時;學生證沒有辦理學年注冊;學生證優惠乘車區間更改但未加蓋學校公章;沒有“學生火車票優惠卡”、優惠卡不能識別或者是優惠卡芯片存貯的信息與學生證記載不一致。
二、辦理程序
1.各學院組織符合條件且有意購買優惠卡的學生按要求認真填寫《火車票優惠卡信息采集表》。
2.各學院按報名人數收取購卡費(7元/張),以學院為單位到財務處上繳購卡款。
3.各學院于2016年11月3日下午3點前將《火車票優惠卡信息采集表》(電子版)和上繳購卡款的繳費單據一并上報學生處413辦公室。
4.學生處匯總報名購買火車票優惠卡數據,上報教育部指定生產廠家。
5.發卡后,將優惠卡粘貼于學生證內,把學生相關信息寫入優惠卡。
三、火車票優惠卡使用方法
1. 火車票優惠卡由學生本人粘貼于學生證內“火車票學生優惠卡”欄,一經粘貼不能揭下重貼。
2.火車票優惠卡只有在規定的寒、暑假期間才能購買到半價火車票(每學年4次),其它法定假日不能享受此優惠待遇。優惠卡在出廠時已輸入可乘坐次數4次,此后每學年要進行充磁1次。
四、工作要求
1.在校大學生購買優惠火車票,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學生的關懷。各學院要從關心、服務學生的角度,認真做好相關工作,不要出現漏報、錯報的現象。
2.各學院負責學生乘車終點及購卡學生資格的審核工作,要嚴格把關,嚴禁弄虛作假。凡是乘車終點與家庭住址不一致的,要出示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由各學院留存備查。
3.各學院指派1名老師專門負責優惠卡購買及信息寫入等相關管理工作。
五、其他事項
1.請持有優惠卡的學生妥善保存好學生證及優惠卡,根據鐵道部門規定,優惠卡實行一年一次購買、補辦工作,凡有優惠卡遺失、損毀者,須跟下一年度新生一同購買,中途無法辦理。
2.請購卡學生根據實際情況準確填報《火車票優惠卡信息采集表》中“購票區間(家庭)”的火車站站名,填寫的信息一旦確定,不得隨意更改。(站名可查詢《火車站站名字典2016年》)
3.各學院填寫《火車票優惠卡信息采集表》時,要將青島站與青島北站、新生與老生、本科與專科分開統計,分別上報。
附件:《火車票優惠卡信息采集表》
學生工作處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