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函字[2017]9號
關于評選青島黃海學院
2017年省級優秀畢業生的通知
各學院:
為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鼓勵大學生在校期間勤奮學習、積極進取,引導其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就業觀,根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7年非師范類普通大中專學校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函〔2017〕31號)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現就2017年省級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及比例
(一)評選范圍:我校按照國家計劃招收的2017年應屆本、專科畢業生。
(二)評選比例:2017屆畢業生總數的5%,各學院具體名額見附件。
二、評選條件
(一)熱愛祖國,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二)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規章制度,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
(三)學習認真刻苦,理論基礎扎實,成績優異,無不及格、重修或補考現象(其他重修、補考等情況請教務部門出具相關證明),在歷年思想品德評定和綜合測評中成績優秀;
(四)尊敬師長、團結同學,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公益活動,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養;
(五)在校期間獲得校級(含校級)以上“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團干部”等稱號,獲得校一、二等獎學金或其他相當獎項的,有突出的獲獎成果或優秀論文的,在重大活動中為學校爭得榮譽的,取得以上稱號或榮譽至少一項;
(六)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
三、評選辦法及審批程序
(一)各學院根據優秀畢業生的評選條件,認真組織實施,在綜合測評和民主評議的基礎上,按照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確保優秀畢業生的評選質量,在規定的比例范圍內確定初選人員。
(二)為確保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的公正透明,各學院要將初選人員名單張榜公示,廣泛聽取意見,接受監督。對不按規定程序評選、弄虛作假的,取消評選名額,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優秀畢業生初選人員名單公示無異議后,各學院要認真組織填寫《優秀畢業生評審表》(見附件1),并寫出評選工作報告。
(四)優秀畢業生材料上報時間截止到2017年3月13日。請各學院將《2017年省級優秀畢業生(初選)人員名單》及《2017年省級優秀畢業生蓋章信息匯總表》的Excel文件電子版,連同《優秀畢業生評審表》(一式2份)、歷年成績表原件和評選工作報告(需行政副院長簽字,一式2份)于3月13日15:00前一并報學生工作處413室審核。
四、表格填寫要求
(一)不要修改表格或文檔的頁面設置和格式。
(二)附件1《優秀畢業生評審表》中,“出生年月”填寫格式:1991.01;“政治面貌”填寫:中共黨員、預備黨員或團員;“學歷”一欄填寫:本科或專科;“培養方式”填寫:非定向;“綜合測評成績及名次”一欄格式:分數 名次/人數(統一使用阿拉伯數字填寫);“何時何地受何種獎勵”一欄內容不能空,按時間先后順序填寫大學期間所獲獎勵,獲獎多者挑重要的獎勵填寫;“主要事跡”字數300字左右,行間距、字體大小適中;“院系推薦意見”處由主管學生工作領導簽寫“同意推薦”,不要簽名,時間填寫實際日期;“學校審核意見”和“批準機關意見”兩處不要填寫。
此表填寫完畢電子版后再打印,打印時要正反面打印在一張A4紙上(一式2份), 除主管領導簽寫“同意推薦”外不要手填。
(三)附件2《2017年省級優秀畢業生(初選)人員名單》中,“落實就業單位情況”一欄:已落實就業單位的填寫單位名稱,未落實就業單位的填“無”,專升本、考研已錄取的統一填“升學”。
(四)附件4《2017年省級優秀畢業生蓋章信息匯總表》中,所有學生的順序與《2017年省級優秀畢業生(初選)人員名單》中的學生順序一致,“年級專業班級”、“識別號”、 “聯系方式”要準確填寫。
(五)歷年成績表需要各學院從教務系統管理端直接打印,一經查出成績不實者取消評優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獎勵
經審核批準、公示合格的優秀畢業生,授予“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2017屆優秀畢業生”稱號,頒發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制的優秀畢業生證書;并且由學院將《優秀畢業生評審表》裝入畢業生檔案。
畢業離校前考試成績有不及格、重修、補考或結業,以及違反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等情況的省級優秀畢業生,學院要負責收回其優秀畢業生證書和審批材料,并退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取消其“優秀畢業生”稱號。
聯系人: 岳濤
聯系電話:83175288
附件:1.優秀畢業生評審表
2.2017年省級優秀畢業生(初選)人員名單
3.2017年省級優秀畢業生名額分配表
4.2017年省級優秀畢業生蓋章信息匯總表
學生工作處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