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為進一步規范校園新媒體平臺管理,做好校園新媒體平臺檢查工作,根據教育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檢范圍
1.各二級學院、院直部門、系部等運營的各類校園新媒體平臺(微博、微信、抖音、手機APP等)。
2.師生個人運營的粉絲數在1千以上的新媒體賬號(微博、微信公眾號、抖音、小紅書、B站等。)
二、年檢內容和重點
年檢內容包括平臺及賬號的基本情況、隸屬關系、影響力等,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平臺及賬號的基本情況。
(二)平臺登記、備案、核準事項履行相關手續情況。
(三)平臺團隊建設及主要活動開展情況。
(四)平臺信息發布內容有無違規情況。
三、年檢摸排時間和相關事項
(一)年檢時間:請各二級學院各部門對本單位新媒體平臺、師生個人賬號進行梳理,于2024年6月19日前將相關材料報送黨委宣傳部。逾期未報送年檢材料的,視為未參加年檢。
(二)報送材料:官方賬號填寫《青島黃海學院校園新媒體平臺年度檢查報告書》(附件1)《青島黃海學院校園新媒體平臺匯總表》(附件2),個人賬號填寫《青島黃海學院個人新媒體賬號匯總表》(附件3)。電子版發送至黨委宣傳部郵箱dwxcb@qdhhc.edu.cn,紙質版交宣傳部辦公室604,聯系人:張雪,聯系電話:15165253939。
四、有關要求
(一)根據《青島黃海學院新媒體平臺管理辦法(試行)》要求,校內已正式開通運營的新媒體平臺均需接受年檢。
(二)嚴格落實“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的原則,平臺主管領導、團隊負責人要加強運營團隊的教育引導,宣傳好學校發展成就,服務好師生工作、學習和生活,講好黃海故事,傳遞黃海聲音。
(三)新媒體平臺管理單位必須嚴格落實發布審核機制,把好稿件審核關,隨時關注涉及該平臺相關輿情信息并按照學校重大輿情引導處置要求妥善處理。
(四)要保證新媒體平臺的活躍度,積極提升新媒體平臺影響力,學校對“僵尸”賬號將予以取締,對違規侵權賬號將堅決打擊。
(五)未經學校相關部門授權,不得擅自發布涉及學校重大事件、突發事件和社會敏感問題的信息。如出現不良信息,將予以通報警告;情節嚴重的,將關停賬號并約談主要負責人,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六)根據《關于規范使用學校視覺形象識別系統的通知》要求,校徽作為學校標識,代表學校整體形象,必須統一規范使用,各部門單位不應將其作為本部門單位新媒體平臺徽標。
(七)各級校園新媒體平臺經校內年檢合格后,方可申請使用學校組織機構代碼證等材料。
附件:
1.《青島黃海學院校園新媒體平臺年度檢查報告書》
2.《青島黃海學院校園新媒體平臺匯總表》
3.《青島黃海學院個人新媒體賬號匯總表》
青島黃海學院黨委宣傳部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