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3日下午,由寫作與溝通教學中心組織的寫作與溝通21場專題系列講座第四場—“如何寫好報請商洽類公文”,在知信樓B01學術報告廳開講。講座由寫作與溝通教學中心副主任徐琳主講,聚焦請示、報告、函及議案四類公文的寫作要領,通過案例解析與模板拆解,系統梳理了報請商洽類公文的規范性與實用性技巧。
徐琳首先以請示為切入點,強調其“內容的單一性、發文的超前性、行文的時效性”三大特點。她指出,請示的核心在于“一文一事”,需避免多事混雜導致審批延誤。結合案例,她詳細拆解了寫作流程:定文種、擬標題、填內容、修語言。同時強調標題應直接點明事項,正文需簡明闡述背景、依據及請求,結尾以“妥否,請批示”等規范用語收束。
在報告部分,她將報告分為工作報告、情況報告、答復報告、報送報告四類,并強調其“陳述性、及時性、靈活性”特點。針對工作報告的寫作難點,她提出“三步九環節”方法論:充分準備—定文種、明主題、集資料;深度思考—找問題、拓思路、理結構;精準寫作—擬標題、填內容、修語言。
法定程序與內容嚴謹性議案分為立法、決策、任免三類,需遵循“行文定向性、內容限定性、時效特定性”。通過案例強調議案需由法定主體提出,且內容需符合職權范圍,體現了“背景-目標-措施”的論證邏輯。最后,關于函的寫作需區分商洽告知、詢問答復、請批審批三類,核心在于“及時處理、內容單一、用語平和”。以蘇州對接上海市場環境建設商洽函為例,徐琳指出正文需直陳事由、協商事項,結尾以“請予支持”等措辭體現協作關系,避免冗長模糊。
講座最后,徐琳以“規范為基、邏輯為骨、語言為魂”總結報請商洽類公文的寫作精髓,并鼓勵師生通過案例模仿與流程實踐提升寫作能力。現場師生紛紛表示,講座內容“既有理論高度,又貼近實際需求”,為學術研究和行政工作提供了實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