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1日,語言文化學院召開《高校畢業生政策兌現指南》解讀,本次會議由語言文化學院就業秘書袁澤魯老師主講,鼓勵畢業生在青就業創業。
在當前社會競爭日益激烈的背景下,高校畢業生作為國家未來發展的中堅力量,其就業創業問題備受關注。國家為了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政策。今天,我們就來深入解讀這些政策,為高校畢業生提供更多指導和幫助。
高校生住房補貼
01 補貼范圍
本科生:
畢業三年內的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學歷、國(境)外高等院校本科學歷留學人員;
研究生:
畢業三年內的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三年內來青就業創業的國(境)外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留學人員。
外籍及港澳臺高校畢業生:
2022年5月5日及以后,來青就業創業的畢業三年內外籍及港澳臺本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
02 補貼條件
(1)申請人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的學士、碩士、博士學位。其中,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 (境)外學歷學位認證。
(2)申請人申領補貼時須具有本市戶籍(外籍及港澳臺高校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
(3)申請人在我市就業創業,并由我市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含個體工商戶)按規定為其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包括以靈活就業身份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負責人。
03 補貼標準和期限
按照本科畢業生500元/月,碩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的補貼標準,給予最長不超過36個月的住房補貼。
本科畢業生:500元/月×36月=18000元
碩士研究生:800元/月×36月=28800元
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36月=43200元

一次性安家費
01 申領范圍
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島行政區域內首次就業創業并在青島行政區域內購買唯一商品住宅的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研究生、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 (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研究生。
02 補貼條件
(1)博士研究生年齡40周歲 (不含)以下,碩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不含)以下,以申報時實際年齡為準。
(2)申請人須為研究生畢業并獲得相應的碩士或博士學位,具有本市戶籍 (在“兩區”就業創業的外籍及港澳臺高校研究生不受戶籍限制)。
(3)在我市各類企業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就業的,須與就業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在青創業的,須登記注冊成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事務所以及個體工商戶1年及以上,并擔任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負責人。申請人須由我市用人單位或創業實體按規定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累計滿12個月,包括以靈活就業身份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負責人。
(4)申請人須于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島行政區域內購買唯一商品住宅(購房時間以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未辦理合同網簽備案的,以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明或證書時間為準)。其中,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須完成預告登記并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明;購買二手商品住宅的,須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
03 溫馨提示
(1)申請人未婚的,所購商品住宅須為個人在青唯一商品住宅,且產權為申請人單獨所有;申請人已婚的,所購商品住宅為夫妻在青唯一商品住宅,產權為申請人或配偶單獨所有,或夫妻共有。
(2)安家費每人只可享受一次。對申請人夫妻雙方同時具備安家費申領條件的,可分別享受。
(3)申請人已享受本市引進優秀高層次人才購房安家補貼、博士后安家補貼的,不再享受安家費;申請人已享受安家費的,申請上述補貼時,按就高原則予以扣減;
(4)申請人已享受過在青就業研究生住房補貼或高校畢業生住房補貼的人員,符合安家費申領條件的,可申請安家費,已申領的住房補貼在安家費中予以扣減;
(5)申請人及配偶已購買青島市產權型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 (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的,不再享受安家費;
(6)申請人及配偶已分配租賃型人才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的,應退出后方可申請安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