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規范學校2019年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工作,確保青島黃海學院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印發<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省教育廳等11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高等職業院校擴招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青島黃海學院2019年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工作。
第二條 青島黃海學院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青島黃海學院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青島黃海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3320
第六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青島西海岸新區靈海路1145號 郵編:266427
第七條 主管部門:山東省教育廳
第八條 學校類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九條 辦學層次:本科、專科(高職)
第十條 辦學性質: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第十一條 學校基本情況
★學校概況
青島黃海學院創建于1996年,是經教育部批準、具有學士學位頒發資格的普通本科高校。2003 年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為普通高等專科學校,2011 年經教育部批準升格為普通本科高校。學校于 2014 年通過山東省民辦本科高校教學工作專項評估,2015 年獲準為學士學位授予權單位,2017 年 10 月份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并順利通過。
學校坐落在國家級新區——青島西海岸新區核心位置,占地面積1440余畝,建筑面積42萬余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現設有國際商學院、智能制造學院、財經學院、建筑工程學院、藝術學院、學前教育學院、護理與健康學院、大數據學院、通識教育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創新創業教育學院、國學院、繼續教育中心、工程訓練中心14個教學單位。
學校現開設32個本科專業、30個專科專業,涵蓋工學、管理學、經濟學、教育學、藝術學、文學6個學科門類,目前已發展成為一所辦學特色鮮明的綜合性本科高校。其中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為山東省特色專業、山東省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項目,物流管理、工程管理、船舶與海洋工程、經濟統計學、環境設計5個專業為山東省民辦本科高校優勢特色專業支持計劃項目,船舶與海洋工程為青島市重點培育學科,物流管理、電子商務、動漫制作技術、護理、船舶工程技術5個專業為青島市校共建重點專業,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被評為青島市現代學徒制試點項目專業,數控技術實訓基地被列為青島市財政支持項目。
★硬件齊全 實踐育人
學校現有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19億元,館藏紙質圖書142萬冊,電子圖書64萬冊,中外文期刊830種;校園無線網絡全覆蓋。建有多功能體育館、大學生活動中心、標準塑膠運動場、足球場、荷球場、籃球場、排球場、網球場、室內乒乓球館、博物館。學校重視學生實踐能力、應用技能和創新素質的培養。建有智能制造學院實驗教學中心、建筑工程學院實驗教學中心、財經學院實驗教學中心、國際商學院實驗教學中心、藝術學院實驗教學中心、護理與健康學院實驗教學中心、學前教育學院實驗教學中心和公共實驗教學中心等8個實驗教學中心。
學校目前共建有校內實驗場所174個,實驗室總面積2.5萬余平方米,教學儀器設備近12000臺套,學校實驗室覆蓋了現有的所有專業,覆蓋比例達到100%。學校建有建筑面積3.4萬平方米的實訓中心,包括數控技術、機械加工、汽車維修、電子電工、焊接技術、鉗工技術等6個實訓基地;建有穩定的校外實踐教學基地124個,每年可接納實習學生3000余名,滿足了學生實習實訓教學的需要。學校實習實訓基地是青島市首批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2015年11月曾作為全國職業院校規范管理推進會暨集團化辦學現場交流會的觀摩現場。
★師資優良 科研顯著
學校實施人才強校戰略,適應多樣化辦學需求,堅持內培外引相結合、專兼職相結合的工作思路,重視師德師風建設,不斷提升教育教學水平,構建了一支多元化、高水平能基本滿足應用型人才培養需要的師資隊伍。學校教師總數860余人,大都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高級職稱教師占34%以上。近三年來,教師在各類教學比賽中獲國家級、省級大獎280余項;15名教師榮獲青島市高校教學名師、山東省優秀教師等榮譽稱號,4名教師入選山東省首批科普專家人才庫,2名教師獲評齊魯首席技師、青島市突出貢獻技師。
近年來,學校榮獲國家級眾創空間1個、省級實訓基地1個,省級教學成果獎12項、省級精品課程18門、省級教改課題14項,主編教材和出版專著61部。學校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立項1項,省部級項目12項、廳級項目94項,與企業簽訂橫向課題14項,教師發表論文1461篇,其中國內核心期刊、國際三大檢索收錄120篇。獲省廳級科研成果獎勵12項,獲得實用新型專利、發明專利70項,有省級“十三五”高校科研創新平臺1個。
★砥礪前行 碩果累累
辦學23年來,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培養了12萬余名畢業生。學校榮獲全國示范學習服務中心、全國先進社會組織、首屆黃炎培優秀學校、首批全國跨境電商專業人才培養示范校、教育部思政司全國首屆民辦高校黨建和思政工作優秀成果一等獎、全國學雷鋒基地先進單位、全國民辦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示范學校、青年之聲國學教育示范基地、中華詩詞培訓基地、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優秀組織單位、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優秀組織獎、全國高校微課比賽優秀組織獎、山東省黨史教育基地、山東省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山東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山東省民辦教育先進集體、山東省社科規劃重點研究基地、齊魯詩教先進單位、山東省高校公寓管理先進單位、山東省能源管理與節能減排工作先進單位、山東省高校校園綠化管理工作先進單位、網民口碑本科院校等榮譽。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二條 學校設立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學校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工作。同時設立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錄取工作紀檢監察小組,監督學校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錄取工作。
第十三條 招生辦公室負責協調處理學校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章制度及山東省教育廳有關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的政策規定;
(二)按照山東省教育廳核準的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專業及有關規定編制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章程;
(三)開展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宣傳、咨詢等服務工作,客觀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學校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情況和錄取規則;
(四)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招生對象、專業及報名條件
第十四條 招生對象與報名條件
(一)我校設A、C兩個類別,單列招生計劃、分類別招生。其中,A類計劃主要招收高中階段應屆畢業生,C類計劃主要招收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高中階段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C類。
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的規定,具有山東省戶籍或在山東務工(需提供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證明)、具有高中階段學歷或同等學力人員;非山東省戶籍的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具有山東省高中段學校學籍及完整學習經歷,并合格畢業。已參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試的考生,不再參加本次單獨招生報名及考試。根據山東省教育廳的統一規定,報考我校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任意高校的高職(專科)單獨招生。
(二)報考我校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空中乘務、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的考生還需符合以下要求:
1.女生:身高162CM--174CM 體重=(身高-105)*0.92(正負10%范圍內);男生:身高172CM--184CM 體重=(身高-100)*0.90(正負10%范圍內);
2.身體面部、頸部、手部等裸露處無明顯疤痕;
3.雙眼裸視或矯正視力5.0以上;
4.考生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政審合格。
(三)學校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各專業對外語語種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語教學。
第十五條 招生專業
我校2019年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專業共32個,分別是:學前教育(師范類)、早期教育、護理、財務管理、會計、空中乘務、民航安全技術管理、新能源汽車技術、電子商務、電子商務(特色班)、大數據技術與應用、動漫制作技術、動漫制作技術(特色班)、藝術設計、機電一體化技術、智能產品開發、游艇設計與制造、機械制造與自動化、數控技術、船舶工程技術、旅游管理、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市場營銷、市場營銷(特色班)、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特色班)、建筑工程技術、建設工程管理、工程造價、移動應用開發、康復治療技術、酒店管理。最終招生專業和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的為準。
第五章 考核辦法、成績構成及錄取辦法
第十六條 考核辦法
報考我校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的考生需到學校參加考試,考試時間為8月27日。
第十七條 考核內容及成績構成
(一)A類考生考試內容為文化素質和專業技能,其中,文化素質320分,專業技能430分。C類考生免予文化素質考試,只參加學校組織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面試,總分750分,分心理素質、身體條件、職業能力傾向、技術技能基礎四部分。
(二)我校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面試采用“多對一”個人陳述答辯方式的形式,面試過程中,考官提出問題,考生作答,然后考官根據考生的回答情況,給出相應的面試分數。
第十八條 錄取辦法
(一)錄取原則:根據教育部和我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的要求,學校在綜合考評考生德、智、體三方面的基礎上,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二)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級主管部門監督”的辦法,首次志愿錄取時根據考生類別,按招生計劃1:1的比例劃定分數線,按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三)首次志愿錄取時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但服從調劑的考生,學校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錄取,直至錄取滿額。對達不到專業錄取分數又不服從調劑或面試不符合專業要求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四)首次志愿錄取時當專業生源不足時,剩余計劃調往生源充足的專業錄取。
(五)空中乘務、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因需要擁有我校專業面試合格證并經政審合格方能錄取,有別于其它專業,因此報考空中乘務、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的考生單獨劃線錄取。
(六)征集志愿錄取時學校根據缺額計劃和考生志愿,參考考生首次志愿學校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七)寄發《錄取通知書》:學校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后給錄取的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學校網站查詢、電話查詢、登錄數字校園APP及微信公眾平臺查詢等。專科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將與春季、夏季高考錄取的考生一起入學。
第十九條 被我校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錄取的考生,在收費、退費、學生資助、獎助學金等方面執行國家和省里規定的與統招生相同的政策。
第六章 收費標準、退費辦法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 經山東省教育廳批準,學校所有專業自2019級起實行學分制,實行學分制收費,按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計收學費。專科各專業第一學年暫按8800元—14800元收取。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報考平臺公布的為準。
學校住宿費按山東省物價局批準的標準執行,住宿費標準:1000—2500元/年。 對被我校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錄取的C類學生,實行“彈性學習時間和多元教學模式”,不在學校住宿的不收住宿費。
第二十一條 學生退費按照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財政廳下發的(魯教財字〔2010〕27號文件)中關于退費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獎學金、助學金和貧困生資助管理辦法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我校建立健全了學生資助管理體系。實施“獎、助、貸、減、免、緩”助學幫困政策,制定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評審管理暫行辦法》、《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管理暫行辦法》、《勤工助學活動實施辦法》、《特困生臨時補助金制度》和《特困生學費減免政策》等相關的資助政策。具體的資助形式如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主要用于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力支付學費、住宿費的在校生及即將報到的新生,每年貸款金額最高為8000元。有關貸款事宜可在暑期咨詢本人所在生源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按照當地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執行)。
國家獎助學金:
1. 國家獎學金:獎勵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品格高尚、社會實踐和創新能力強的學生。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獎勵證書,并記入學籍檔案。
2. 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3. 國家助學金:家庭困難的學生個人申請,學校審核通過后發放,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具體分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檔。
應征入伍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主要用于應征入伍的應屆畢業生、在校生、退役復學學生、直招士官等,補償學費或助學貸款按照每年最高8000元的標準,一次性將在校三年或四年期間所交納的學費或貸款補償發放給學生。
特困畢業生求職補貼:主要用于山東省應屆畢業生中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求職需要幫助的學生,按照畢業生5%的比例評選,每人補貼1000元。
學校每年還提供勤工儉學崗位來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 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三條 新生報到和復查
(一)新生請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報到,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請及時通知學校,否則逾期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二)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對專科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和學籍注冊。如發現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違紀行為,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不予注冊學籍。
(三)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依據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四)對在新生復查中發現的其他問題,按省教育廳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青島黃海學院;按照教學計劃的要求,修滿全部規定學分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 監督機制和申訴渠道
第二十五條 學校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確保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第二十六條 考生或家長對我校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的招生、考試、錄取等有異議,可向學校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錄取工作紀檢監察小組進行申訴。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七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校外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青島黃海學院名義進行非法專科單獨招生(第二批)宣傳等活動的校外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青島黃海學院負責解釋。
考生咨詢電話:0532-83175111 83175345
考生咨詢郵箱:hhxy1996@163.com
監督申訴電話:0532-83175838
監督申訴郵箱:qdhhxyjcc@126.com
學校網址:http://www.gxwzxx.org
招生信息網:http://zsb.qdhhc.edu.cn
通信地址:山東省青島西海岸新區靈海路1145號
郵編:266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