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從2003年開始,團中央、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共同組織實施西部計劃,按照公開招募、自愿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數量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或在讀研究生,到西部基層開展為期1-3年的志愿服務工作,鼓勵志愿者服務期滿后扎根當地就業創業。
凡大專以上學歷,高校的應屆畢業生或在讀研究生均可報名參加西部計劃。不在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名單》范圍內的高校應屆畢業生,非畢業生、往屆生暫時不在招募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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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西部計劃項目啟動以來,各地有志青年咨詢、報名熱情高漲,后臺每天都會收到大量的留言和問題。那么,針對大家關注較多的“報名成功之后的錄用流程”,小志今天就來帶大家一起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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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用流程
1網上報名
2上交報名表
3資格審核
4筆試面試
5體檢
6公示
7簽訂招募協議
8公布名單
1.網上報名
有意愿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學生,可向本校西部計劃項目辦(校團委)進行咨詢或登陸西部計劃網站(xibu. youth. cn)查看有關情況,并登陸西部計劃信息系統如實填寫報名信息。
2.上交報名表
報名學生在西部計劃信息系統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交所在院系輔導員或團委負責人簽字,并由所在院(系)黨組織蓋章后交至本校項目辦(校團委)。
3.資格審核
高校項目辦在收到學生的《報名登記表》后,及時對學生網上報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等情況進行審核。審核后,在西部計劃信息系統中填寫審核意見。
4.筆試、面試
有條件的高校項目辦要對報名西部計劃的學生組織統一的筆試、面試,內容包括基本素質能力測驗、健康水平測驗、邏輯與語言能力測驗、志愿精神考查、心理健康語言表達能力考查等,選拔符合崗位要求、筆試面試成績突出的學生。招募省項目辦也可統一組織筆試、面試。
5.體檢
學校位于省會城市的志愿者,由招募省項目辦組織統一體檢;學校位于非省會城市的志愿者,可按省級項目辦要求,由所在地區的地(市)級團委組織統一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全國項目辦下發的志愿者體檢標準。體檢工作要求嚴肅認真,如發現體檢不合格者,招募省項目辦及時聯系相應高校進行調換補錄。
6.公示
體檢之后,公布錄取志愿者名單并在校園公示3天。若無異議,將志愿者名單報招募省項目辦。招募省項目辦對本省錄取的志愿者名單審核后,名單在團省委網站公示三天,公示結果報全國項目辦,并及時反饋至服務省項目辦。
7.簽訂招募協議
公示無異議后,入選志愿者與招募省項目辦簽訂招募協議(協議格式和文本由全國項目辦統一提供)。協議簽訂后,全國項目辦委托各招募省項目辦向志愿者發《確認通知書》。同時,招募省項目辦應協調高校項目辦建立志愿者侯備人選庫。
8.公布名單
全國項目辦匯總、審定入選志愿者名單,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