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團字【2016】35號
共青團青島黃海學院委員會
2016-2017學年學生聯合會納新方案
各學院團總支、學聯各部門:
為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充實校園社團活動新生力量,擴大學生聯合會對校園文化的影響力,根據《青島黃海學院學生聯合會章程》、《青島黃海學院社團聯合會章程》、《青島黃海學院大學生藝術團章程》、《青島黃海學院青年志愿者管理條例》、《青島黃海學院紅十字志愿者管理條例》等文件,青島黃海學院學生聯合會在全校范圍內開展學生組織納新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納新對象
全體16級在校新生
二、 活動時間
9月28日—9月29日
每天 12:00——17:40 納新時間
17:40——18:00 核對會員名單
18:00——18:30 納新結束后清點物品,打掃衛生
三、 活動地點
文苑餐廳東側、知誠樓西側紅磚路;知誠樓和實驗樓南側紅磚路。
四、 注意事項
1、學聯各有關部門、社團、大藝團、志愿者協會等負責人需嚴格按照時間安排開展相關工作,并做好相應的社團展示與籌備,確保本學生組織的納新活動有序開展。
2、納新期間如有學生組織自行收取會員會費,一經查出立即取消納新資格并將收取的會費返還給當事人,并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3、納新過程中嚴禁學生聯合會以外的學生組織在我校進行納新。
4、學聯各有關部門、社團、大藝團、志愿者協會等納新宣傳方案需符合學生聯合會統一協調與規定。學生聯合會提供每個需要納新的學生組織一個攤位,各學生組織所有宣傳方案不得超出學生聯合會劃定所屬區域。其余宣傳所需(如KT板,電腦,傳單等)均由各學生組織視具體情況自行準備。每個學生組織所制海報或KT板不得超過單張桌子大小,影響到其他學生組織的納新活動。傳單海報等宣傳品樣品需在納新之前報送學生聯合會辦公室,交由主席團及文宣部審核報批后,方能在納新當日張貼或發放。
5、納新期間學聯各有關部門、社團、大藝團、志愿者協會等租借的物品(桌椅,帳篷等),由各學生組織自行保管,如有損壞或丟失,責任部門須照價賠償。納新結束后學聯各有關部門、社團、大藝團、志愿者協會需將租借物品(桌椅,帳篷等)歸還到指定地點。
6、學聯各有關部門、社團、大藝團、志愿者協會等納新報名表由學生聯合會統一印制發放。學聯各有關部門、社團、大藝團、志愿者協會每天必須將發放的報名表作好詳細記錄和備案,填寫完畢的納新報名表需由負責人簽名確認。
注:納新期間,學生工作處老師及學生聯合會工作人員將組建督察隊進行不定時巡查,如出現不服從學生聯合會管理等違規違紀現象一經查處,取消該組織納新資格并上報學校,進行全校通報批評。
青島黃海學院學生聯合會
2016年9月21日
主題詞: 2016-2017學年 學聯 納新 方案
報: 校黨委
送: 各學院黨支部
發: 各學院團總支、學聯各部門
共青團青島黃海學院委員會 2016年9月2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