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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團評先樹優工作辦法
          發布時間:2016-08-20瀏覽量:15581

           

          為了樹立典型,表彰先進,調動基層團組織在我校共青團工作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有效推動共青團各項工作的開展,制定本辦法。

          一、評選類型

          (一)先進集體:紅旗團總支、紅旗團支部

          (二)先進個人:優秀團干部、優秀團員

          (三)特色活動:優秀團日活動

          二、評選數量

          (一)先進集體:紅旗團總支不超過團總支總數的20%,紅旗團支部不超過團支部總數的10%。

          (二)先進個人:優秀團干部不超過團干部總數的20%,優秀團員不超過團員總數的5%。

          (三)優秀團日活動:共評選20個。

          三、評選辦法

          (一)以下類別的評選需提報申報材料:紅旗團總支(申報表和3000字以內事跡材料,含電子稿及文字稿)、紅旗團支部(申報表和2000字以內事跡材料)、優秀團日活動(申報表和2000字以內材料)。相關申報材料提報至學校團委,在申報的基礎上,由評審委員會根據評選標準投票決定獲獎名單。

          (二)其他先進的評選由各學院團總支、直屬團支部依據評優細則自行組織,將申報表及所有先進集體和個人的匯總名單(WORD電子稿和文字稿)上報學校團委。

          四、評選細則

          (一)紅旗團總支

          評選標準:

          1.組織機構配備齊全,班子團結向上,積極開拓,勇于進取,在團員青年中有較高威信,認真宣傳、執行黨和團組織的指示和決議,經常匯報工作。

          2.思想作風過硬,工作制度健全,組織生活和組織活動正常。積極主動地開展政治理論學習和思想政治教育,及時了解團員青年的思想狀況,幫助其解決實際問題。

          3.認真完成上級組織布置的各項任務,積極開展校園活動,做到每學期工作有計劃、有總結,各項活動有安排、有記錄,工作突出有成效。

          4.認真組織團員青年進行理論知識及專業知識的學習,積極引導學生參與專業課程相關的實訓、實習工作。所在學院學生學風正派,整體學習成績良好。

          5.積極組織和帶領青年學生開展社會實踐和大學生科技活動,積極開展青年志愿者活動,活動成績顯著,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

          6.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教育,在維護校園安全穩定、構建和諧校園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

          7.維護和代表廣大團員青年的正當權益,教育引導學生遵守國家法律,無任何違法亂紀、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受校紀處分的現象。

          8.正常開展年度團籍注冊、團費收繳等日常組織工作,培養優秀青年入團,推薦優秀團員入黨,做好發展團員工作,基層工作有成效。

          9.申報評優的材料能全面詳實地反映本學院工作,并側重于有特色的工作。

          評選程序:

          1.評選采用答辯會形式。參評團總支將申請材料(含電子稿及文字稿)報至學校團委。

          2.申報單位負責人匯報本單位工作后,需回答評委現場就匯報內容進行的提問。

          3.答辯會結束后由評審小組根據評選標準投票評選“紅旗團總支”獲獎單位。

          (二)紅旗團支部

          評選標準:

          參照“紅旗團總支”有關評選標準。

          評選程序:

          1.各學院團總支、直屬團支部按要求推薦有關團支部,將申請材料(含電子稿及文字稿)報至學校團委。

          2.評審小組根據申報材料評選“紅旗團支部”獲獎單位。

          (三)優秀團干部

          評選標準:

          1.擔任團干部半年以上。

          2.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思想積極進步,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學習科學發展觀,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

          3.學習態度端正,勤奮努力,學習成績良好(考試成績有不及格者不具備評選資格)。

          4.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在學校及學院組織的團學活動中起到骨干帶頭作用。

          5.熱愛團的工作,積極完成團組織交辦的各項任務,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勤懇有效地開展工作,并取得較為突出的成績。

          6.密切聯系團員青年,虛心向團員青年學習。敢于自我批評,自覺接受團員青年的批評與監督,在團員青年中起到表率作用。

          7.工作中能夠顧全大局,公道正派,光明磊落,在團員青年中享有較高的聲譽和威望。

          評選辦法:

          1.由參評團干部向所在團支部提出申請。

          2.各團支部要對照評比條件,在團支部大會上進行民主評議,聽取團員青年的意見,再集中決定候選人名單報學院團總支審核,由學院團總支、直屬團支部匯總后報學校團委審批。

          (四)優秀團員

          評選標準:

          1.政治方向正確堅定,思想進步,具有一定的理論水平和政治素養。

          2.品德優良,舉止文明,尊敬師長,團結和幫助他人。

          3.有良好的專業知識水平(考試成績有不及格者不具備評選資格)。

          4.有明確的團員權利和義務觀念,按時交納團費,自覺執行團的決議,關心團的事業,主動為團的工作獻計獻策,積極參加團的組織生活,并在其中起到先鋒模范作用。

          評選辦法:

          參照“優秀團干部”評選辦法。

          (五)優秀團日活動

          評選標準及評選辦法:

          參照學院《團日活動管理辦法》。

          五、評選要求

          各學院團總支、直屬團支部按照評選活動的總體要求,從思想上、組織上高度重視團內評優工作,積極宣傳活動、廣泛征求意見、嚴格審核把關,提高評優工作透明度,真正推選出表現最優、最具代表性的集體和個人,以真正反映我校團員青年的精神風貌,并以此推動我校校園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團建工作總體水平的提高。

           

           

                                               共青團青島黃海學院委員會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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