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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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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評選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校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優秀輔導員和優秀學院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02-20瀏覽量:17288

           

          各學院:
          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提高學生素質,激勵廣大學生刻苦學習,奮發成才,努力成長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在校園內倡導爭先創優風尚,促進校風學風建設。同時,充分發揮輔導員和學生干部在學生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及時表彰他們中的先進典型,并對學生管理工作出色的優秀學院進行表彰,促進我校學生工作順利進行,經學生工作處研究決定,擬對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校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優秀輔導員和優秀學院進行評選和表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評選表彰的對象為我校各學院、全體輔導員和全體在校生。
          二、評選名額比例
          優秀學院3個;
          先進班集體占全校班級數的20%
          優秀輔導員占全校輔導員數的25%;
          優秀學生干部占全校學生的5%
          優秀學生占全校學生的10%
          (具體名額分配見附件1)
          三、評選條件
          (一)優秀學院
          按照這一學期各學院學生工作量化成績、出現事故發生率和學生繳費情況綜合排名取前三名。本學期有重大事故發生或被學校及上級部門通報的學院取消參評資格。
          1、量化成績占65%;
          2、事故發生占15%;
          3、繳費情況占20%。
          (二)先進班集體
          1、有政治堅定、團結協作、以身作則、聯系同學的班級領導核心。
          2、有積極上進、樂于助人、遵紀守法、熱愛集體、朝氣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風。
          3、有勤奮、嚴謹、求實、創新的優良學風。
          4、每月班級量化成績名列前茅。
          5、積極開展健康有益的社會實踐活動、文化科技活動,保持良好的宿舍衛生和個人衛生。
          6、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成績顯著。
          7全班同學沒有惡意欠費和違紀受處分現象
          8、“雷鋒式班級”優先考慮。
          (三)優秀輔導員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有較高的思想政治覺悟和政治理論水平。
              2、積極投身于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工作中注意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思想政治工作與幫助解決學生實際困難相結合,具有創新精神,工作成效明顯。
              3、對工作滿腔熱情,認真負責,能積極主動地完成本職工作。在工作中不計較個人得失,關心學生成長,為人正派、處事公正、團結同志,有奉獻精神。
              4、所負責的班級或專業應在思想政治工作、學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文體活動等評比工作中走在前面。
          5、注重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論思考和研究,積極探索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徑、新辦法,并取得一定成果。
          6、按照德、能、勤、績、廉的要求評選優秀輔導員。
          7、被學校及上級部門通報并取消本年度評優資格的輔導員不在評選范圍內。
          (四)優秀學生干部
          1、積極參與學校和班級民主管理;在學生會、共青團、學生社團和班級中發揮骨干作用,各方面能夠以身作則。
          2、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善于組織協調各方面的關系,調動同學的積極性,具有獨立開展工作的能力;在學院或班級工作中,大膽創新,成績突出。
              3、關心集體,熱心為同學服務;作風民主,群眾基礎好,在師生中有較高的威信。
          4、勤奮刻苦,學習成績優良,各科成績均無不及格現象(選修課程除外),2015-2016學年第二學期學習成績排名和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均在班級30%以前。
          5、本學期個人德育分不低于85分。
          6、惡意欠費或違紀受處分的學生取消參評資格。
          (五)優秀學生
          1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模范遵守和執行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具有優秀的思想道德素質
          2、熱愛所學專業,刻苦學習,成績優良,各科成績均無不及格現象(選修課程除外),2015-2016學年第二學期學習成績排名和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均在班級20%以前。
          3、積極參加各種社會實踐、科技創新、志愿服務和文化體育活動,身心健康,有較強的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開拓創新精神,在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課外競賽、科技制作、文學創作、藝術表演、體育競賽等方面獲得省市級以上榮譽或產生良好社會影響者優先考慮。
          4、本學期個人德育分不低于85分。
          5惡意欠費或違紀受處分的學生取消參評資格。
          四、評選表彰程序
            1、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嚴格掌握標準,嚴密組織實施,尤其要注意民主程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切實搞好評選表彰工作。
            2、實行評選公示制度。各學院認真評選后,在上報學生處前,必須預先向學院師生公示所確定的先進名單,征求師生意見,接受師生監督。對于公示后師生反映上來的意見,學生處進行認真的調查核實,如確實存在違規操作或違紀現象的,堅決取消當事人的評選資格,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查處。
          3、受表彰的個人和集體均需填寫好《登記表》(見附件6-9),各學院將推薦名單匯總表電子版(見附件2-5)和《登記表》打印版于2016年12月27日前報行政樓413辦公室,逾期即視為自動放棄。
          五、表彰形式
          1、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頒發榮譽證書;
          2、先進班集體頒發獎狀;
          3、優秀輔導員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每人500元;
          4、優秀學院頒發獎牌和獎金,獎金發給獲獎學院正、副院長,每人1000元;行政秘書、教學秘書,每人600元。
          附件:1、青島黃海學院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校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和優秀輔導員評選名額分配表
          2、推薦校級優秀學生匯總名單
          3、推薦校級優秀學生干部匯總名單
          4、推薦校級先進班集體匯總名單
          5、推薦校級優秀輔導員匯總名單
          6、青島黃海學院校級優秀學生登記表
          7、青島黃海學院校級優秀學生干部登記表
          8、青島黃海學院校級先進班集體登記表
          9、青島黃海學院校級優秀輔導員登記表
           
          學 生 工 作 處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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