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深化拓展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為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宣傳教育,深化拓展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專項整治工作,按照省廳要求,安排如下:
1. 健全完善科研誠信治理體系。嚴格落實《山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加強誠信管理體系、責任體系、懲治體系、宣傳教育體系建設。要實現科研誠信建設機構、學術規范制度和不端行為查處機制“三落實、三公開”。學校已于2016年11月10日出臺《青島黃海學院學術不端行為查處細則(暫行)》(青黃院科發[2016]5號),校學術委員會辦公室(掛靠科研服務部)負責受理學術不端行為的舉報。各院部要成立本單位的科研誠信建設機構,并不斷完善機制建設,建立工作臺賬(見附件1)。
2. 加強科研誠信宣傳教育。各院部要持續開展科研誠信宣傳教育,組織師生學習相關文件精神,以及《青島黃海學院學術不端行為查處細則(暫行)》(青黃院科發[2016]5號)。要把科研誠信教育納入教師入職培訓和高校繼續教育培訓內容,在教師新入職、職稱晉升,學生畢業論文開題等重要節點必須開展科研誠信教育。對在科研誠信方面存在傾向性、苗頭性問題的人員,及時開展誡勉談話。及時曝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對于非客觀原因不能履行科研合同約定責任的,按照要求納入科研誠信檔案,并記入個人檔案。對開展的宣傳教育情況,建立工作臺賬(見附件1)。同時做好本單位優秀科研人員先進事跡和經驗總結及推薦工作(見附件2)。
3. 強化學術不端行為監督與懲戒。嚴格落實《高等學校預防和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教育部令第40號)、《青島黃海學院學術不端行為查處細則(暫行)》(青黃院科發[2016]5號)。各單位、全體師生,發現我校師生學術不端行為,應及時向學風建設辦公室實名舉報,對經查證屬實的,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理或處罰。對舉報者信息給予嚴格保密。各單位對確認的學術不端行為給予通報,并建立工作臺賬(見附件1)。
4. 進一步深化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各單位一把手負責制,工作臺賬(附件1)從本月起,每月15日前報送一次;本單位優秀科研人員先進事跡和經驗總結及推薦工作(見附件2)從本月開始,每兩個月上報一次,每次限報1人(即:2020年7月15日、9月15日、11月15日、2021年1月15日......依次類推前報送,每次報送1人)。
5. 報送方式:電子版發送hhxykyc@126.com,主題填寫:**學院深化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材料。未盡事宜,請與科研服務部聯系。聯系人:高瑞進
科研服務部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