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為做好2017年度山東省高校科研計劃項目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
1.2017年度高校科研計劃項目包括科技計劃項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計劃項目兩類,每類分為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
2.科技計劃項目中的重點項目是指圍繞可能產生革命性突破的焦點方向和國際科學前沿熱點問題,開展多學科綜合研究和交叉研究,預期社會經濟效益好、投資見效快的項目,主要面向人工智能、生命科學、空間海洋、量子技術、納米科技、核心電子器件、系統軟件、生物基因、新藥創制、智能制造、先進材料、信息安全、節能減排降碳、霧霾治理等領域。
人文社科研究計劃項目中的重點項目是指以課題組為依托,以解決國家和地方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過程中具有前瞻性、戰略性、全局性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以及人文社會科學基礎學科領域重大問題為研究內容的項目。
3.一般項目分為A類項目(資助經費項目)和B類項目(自籌經費項目)。
二、推薦方式
(一)2017年度高校科研計劃項目繼續實行限額推薦。我校限額10項,其中帶資項目4項(人文社科類、科技類各2項),自籌經費項目6項(人文社科類、科技類合計共6項)。
(二)每所高校科技計劃項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計劃項目各限推薦重點項目1項,且包含在本校推薦限額內。
三、推薦條件
(一)科技計劃項目
1.選題學術思想新穎,符合我省科技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具有較強的創新性或較大的應用前景。項目內容必須真實可信。國家法律、法規限制的領域不得作為研究內容,涉密項目推薦不予受理。
2.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我省高校在崗的教師和科技人員,學風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較高的學術造詣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須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一般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年齡不超過45周歲,重點支持40歲以下的中青年教師。
3.課題組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礎,主要成員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推薦項目的研究,所在單位能提供相應的研究條件,鼓勵、支持研究生、本專科生參與項目研究。
4.項目負責人同一年度限報一項,參與項目不限。
5.推薦自籌經費項目時,須提供出資證明。
6.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跨學科、跨院校、跨部門聯合推薦的項目,鼓勵各高校發揮群體優勢,聯合攻關,解決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科技問題。
(二)人文社科研究計劃項目
1.項目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理論意義或現實意義。
2.項目研究方向正確,內容充實,論證充分,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學、可行,可望取得預期成果。
3.具有學科結構和梯隊合理的項目組,科研工作基礎扎實。
4.項目推薦經費額度實事求是,預算合理。
5.自籌經費項目應提供出資證明。
6.項目負責人必須是高校的在崗教學、科研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
7.項目負責人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學術道德。
8.項目負責人是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組織者和指導者,應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擔負實質性的研究工作。
9.項目負責人同一年度限報一項,參與項目不限。
四、推薦要求
(一)各高校推薦的資助經費項目中,項目負責人年齡在40歲(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科技計劃和人文社科研究計劃項目須分別不少于推薦項目數量的三分之二。
(二)自籌經費項目應逐項附出資證明,說明經費具體來源及數額,并加蓋出資單位財務章。科技項目每項經費不低于3萬元,人文社科項目每項不低于1萬元。
(三)推薦科技類項目需進行查新并附科技查新報告,查新目的須是高校科技計劃項目立項。
(四)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部署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意見》(魯發〔2015〕22號)精神,充分發揮高校在科研、人才、智力、信息等方面優勢,今年繼續組織高校對我省貧困地區致貧原因、資源條件和脫貧需求以及脫貧對策開展研究,為扶貧工作提供咨詢。有條件的高校要積極組織教師和科研人員積極開展扶貧研究,并擇優推薦。
(五)為貫徹《關于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中辦發〔2017〕5號)精神,鼓勵高校在研究闡發、教育普及、保護傳承、創新發展、傳播交流等方面協同推進并取得重要成果。
(六)根據《關于貫徹國發〔2016〕17號文件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6〕30號)文件精神,鼓勵高校在文物保護傳承、挖掘內涵、合理利用等方面開展研究,充分發揮文物工作在保護傳承齊魯優秀傳統文化、建設經濟文化強省中的重要作用。
(七)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學類課題,行政管理類課題,一般性計算機管理系統研發課題,非在崗人員或非本校在崗人員推薦的課題,已列入省部級及以上科研計劃的項目或其中的子課題,低水平和重復性課題,無前期研究基礎的課題,填寫不實、弄虛作假者,長期或多次拖延項目有不良記錄者,存在學術不端行為記錄者,相關成果存在知識產權爭議者。
五、推薦程序
(一)學校初評
學校根據推薦條件及要求,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認真組織校內項目初評。從內容的真實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經費預算的合理性、基本科研條件能否保證和預期目標能否實現等方面,對本校擬推薦項目進行全面審查,按推薦限額確定擬推薦項目。
(二)網上填報
我校科研處組織本校推薦項目負責人通過工作平臺,填寫《山東省高等學校科技計劃項目推薦書(A)》、《山東省高等學校科技計劃項目推薦書(B)》或《山東省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推薦書(A)》、《山東省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推薦書(B)》,同時按要求上傳附件材料。其中,《推薦書(B)》及其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現人員姓名、單位名稱等影響匿名評審的內容,《推薦書(A)》及其附件材料不得匿名。
推薦項目負責人網上填報時間為:3月20日—3月23日。
(三)網上審核
推薦項目負責人填報完成后,我校科研處對項目進行網上審核,審核合格后方能上報。網上審核截止時間為3月26日17:00。
六、我校申報時間安排
(一)報送材料
1、申報人填寫《推薦書(A)》(3份)、分別連同附件材料左側裝訂成冊(暫不附科技查新報告和出資證明,其余附件必須附上)
2、各單位申報匯總表(各單位、各部門負責人簽字)
以上紙質材料由各單位、各部門統一報送,不受理個人申報。
(二)報送時間和地點
2017年3月13日報送至學校科研處行政樓501辦公室,電話:83175077。過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