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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申報2017年山東省高等學校優秀科研成果獎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09-02瀏覽量:13550

           

          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山東省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和《山東省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獎勵辦法》,2017年山東高等學校優秀科研成果獎評審工作啟動。為做好申報與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對申報者和完成單位的要求。
          1.駐魯高校的教師和科研人員均可申報。
          2.申報者須是對申報成果做出實質性貢獻的人員,完成單位應是完成人所在的單位,并均按貢獻大小排序。
          3.兩個以上(含兩個)單位合作完成的項目,由第一完成單位推薦,第一完成單位須為駐魯高等學校。
          4.由中外學者合作完成的論著,中國學者應為主要作者,且不存在知識產權權屬爭議,并由國外學術機構或人員提供書面證明材料。
          5.作為第一完成人申報山東省高等學校優秀科研成果獎同一年度限報一項。
          (二)對申報成果的要求。
          1.自然科學類成果:
          (1)申報成果須符合《山東省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勵辦法》規定的申報條件。
          (2)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成果應公開發表(出版)二年以上(即2015年5月31日以前公開發表);技術研發、技術發明、技術推廣成果要求項目整體技術已正式應用二年以上(以截止日期2017年5月31日計算)。
          2.人文社科類成果:
          (1)申報成果須符合《山東省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獎勵辦法》規定的申報條件。
          (2)申報成果須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間發表出版的論文、著作(編、譯除外)和鑒定的科研成果。
          (3)申報論文必須在核心學術性期刊(增刊與專輯除外)以上發表。
          3.其他要求:
          (1)成果署名單位與申報單位不一致的,應由原署名單位出具知識產權轉授證明。
          (2)多卷本著作、系列論文原則上應整體申報。作為整體申報的成果,必須是與書名或論文題目具有內在聯系的系統研究成果。
          (3)自然科學類外文成果名稱須譯為中文,人文社科類外文成果應附中文翻譯稿,外文著作應附章節和主要內容中文翻譯稿。
          (4)教學研究成果,書評,教材類、宣傳類、生活類、科普類、藝術作品類、文學創作類、資料匯編(含文集)類、綜述類、《手冊》與《指南》工具書類等文章和出版物不可申報。
          (5)不具有《山東省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第十五條和《山東省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獎勵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不得推薦的情形。
          (6)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部署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意見》(魯發〔2015〕22號)精神,請各高校擇優推薦在我省貧困地區致貧原因、資源條件和脫貧需求以及脫貧對策等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
              (三)實行限額申報。我校申報限額為6項,我院各單位申報限額為3項。推薦成果必須準確填寫學科門類,見附件1。
          二、申報程序
          (一)初評。各部門要根據申報條件及要求,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認真組織校內項目申報和評審,初評結果要在院內進行公示并無異議后,于6月30日之前報送校科研處,過期不候。
          (二)學術委員會推薦。學術委員會根據限額在各單位申報項目中擇優推薦,經校內公示并無異議后,確定上報省教育廳項目。
          (三)網上申報。學校科研處分配申報教師用戶名、密碼,申報教師憑用戶名、密碼,通過“山東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臺”(以下簡稱“工作平臺”,網址:http://221.214.56.13:8191/)申報。2017年7月3日-7月13日申報平臺開放。
          (三)網上審核。科研處負責按照申報限額、條件及要求對本校推薦的項目進行網上審核,審核合格的項目方能上報。審核重點為:(1)申報資格是否符合規定;(2)根據國家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著作權是否存在爭議,有無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3)引用的事實和數據是否準確,表達是否規范;(4)申報材料、申報手續是否符合申報通知的規定。
          在推薦過程中如遇技術問題請與技術支持聯系,技術交流QQ群號149878263。
          三、報送要求
          (一)報送材料。
          1.科研管理部門網上審核完成后,通過工作平臺在線打印以下材料:
          自然科學類成果:《山東省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推薦書(A表)》及附件材料1份、《山東省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推薦書(B表)》及附件材料2份。附件材料包括:①代表性論文專著(著作原件,論文復印件);②他人引用代表性引文專著;③檢索報告(項目代表性論文專著的他人引用、JCR期刊分區檢索報告結論,自引的引用不得列入;原件1份);④知識產權證明(發明專利證書及其權利要求書、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植物新品種權的復印件等);⑤評價證明及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審批的批準文件(推薦項目的鑒定意見、驗收報告,權威部門的檢測報告和證明,國家對相關行業有審批要求的批準文件等證明);⑥主要應用證明及效益證明(項目整體技術應用單位提供的證明,只提供重要的、有代表性的應用證明及效益證明,由法人單位蓋章出具;原件1份);⑦知情同意報獎證明(論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不是項目完成人的,須提供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出具的同意使用該論文參評的知情同意函);⑧其他證明。
          人文社科類成果:《山東省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推薦書(A表)》及附件材料1份、《山東省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推薦書(B表)》及附件材料2份。附件材料包括著作原件、論文復印件、研究報告及其采用證明復印件等。
          推薦書從網上平臺用A4紙雙面打印,連同附件材料一起左側裝訂成冊(不要加封面)。B表及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現個人及單位信息。
          2.各高校須通過工作平臺生成、打印《2017年山東高等學校優秀科研成果獎申報匯總表(自然科學類)》、《2017年山東高等學校優秀科研成果獎申報匯總表(人文社科類)》紙質版1份。
          3.以上紙質材料在相應位置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由各高校統一報送。
          4.評獎結束后,申報材料一律不再退還。
          (二)報送時間和地點。
          報送時間:學校科研處網上審核后,申報人即可在線打印,以部門為單位 7月13日報送科研處502辦公室。過期不予受理。
          四、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殷勐  58798738   83175077
          附件: 2017年山東高校優秀科研成果獎申報學科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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