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校黨委《中共青島黃海學院委員會關于評選2018年至2019學年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的通知》(青黃院黨發【2019】14號)文件精神,我院黨總支在全院表彰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具體評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學習宣傳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點帶面,典型引領,激勵我元廣大黨員同志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昂揚向上的精神狀態和良好的作風,把力量凝聚到學院教育教學的各項任務中,進一步增強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二、評選條件
(一)優秀共產黨員
優秀共產黨員要模范履行黨章規定的義務,努力做到“五帶頭”,即帶頭學習提高、帶頭爭創佳績、帶頭服務師生、帶頭遵紀守法、帶頭弘揚正氣。具體評選標準如下: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自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在思想上、政治上自覺同黨中央保持一致,遵守黨的章程,嚴格履行黨員義務。
2、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模范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黨性強,作風正,廉潔自律,秉公辦事,顧全大局,正確處理集體和個人利益的關系。
3、牢記黨的宗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積極投身學院的各項工作,愛崗敬業,務實創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計名利得失,具有較強的奉獻精神。充分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4、密切聯系群眾,積極做群眾的工作,關心群眾生活,虛心聽取群眾意見,自覺接受黨和群眾的監督,勇于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敢于同不良現象作斗爭。在群眾中威信較高。
5、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帶頭為人師表,關心熱愛學生,刻苦鉆研業務,有較高的業務水平。
6、工作業績突出(教學成績、班級管理、學科建設、分管工作等各方面工作表現突出。
(二)優秀黨務工作者
優秀黨務工作者除符合優秀共產黨員的基本條件外,具體評選標準如下:
1、在基層黨組織擔任支部委員及以上職務的教職工黨員,連續從事黨務工作時間原則上應滿一年(截至6月30日)。
2、熱愛黨務工作,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具有較高的黨務工作專業水平,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積極探索新形勢下黨務工作的方法途徑,在加強和改進學院黨的建設方面成績顯著。
三、評選原則
1、黨員推薦與組織推薦相結合
2、黨內評選與群眾測評相結合
四、評選名額
優秀黨務工作者1名,優秀共產黨員3名。
五、評選辦法
(一)優秀黨員
以學院黨小組為單位,在互相評議和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實行自薦與推薦相結合的原則,最后確定每個黨小組推薦兩名(共計十名),經各黨支部委員會開會討論后確定候選人名單,再經過黨總支黨員大會投票選舉后產生三名優秀黨員。
(二)優秀黨務工作者
學院召開黨總支委員和支部委員會議,經討論后確定一名優秀黨務工作者。
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在全院公示無異議的基礎上,上報學校黨委。
五、評選時間
各小組請于6月14日上午確定推薦名單,各支部委員會于6月14日下午三點前確定候選人名單,總支黨員大會于6月14日下午四點召開。
建筑工程學院黨總支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