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為了更好地激勵教職員工愛崗敬業,充分調動教職工教育教學管理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在第28個教師節到來之際,學校將表彰獎勵在2011—2012學年的教育教學與管理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現將推優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和推薦條件
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推薦和評選的基本條件是: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樹立和扎實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忠誠于教育事業,求真務實,勇于探索,銳意改革,開拓創新,模范履行職責,師德高尚,無私奉獻,能夠充分展現新時期人民教師的光榮形象,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認真落實教育方針,積極實施素質教育,熱愛學生,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在培養人才方面成績突出。
2、高質量地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努力進行教育創新,在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實驗室建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成績突出。
3、在教育教學研究、科學研究、技術推廣等方面取得創造性成果,具有較高的科學價值或者社會效益、經濟效益。
4、在管理、服務和學院建設方面成績突出。
二、推薦名額
各單位按照本部門內在職教職員工總數5%的比例推薦優秀教師和優秀教育工作者。各單位、各部門推薦優秀指標見附件1。
三、推薦范圍
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的參評對象為各單位、各部門中來校工作三年以上(2009年9月10日前入校)的、檔案關系在我院的教育教學工作人員,業績特別突出人員可放寬至2年以上。優秀教師僅限于一線教學人員、優秀教育工作者僅限于教育管理人員。
四、獎勵方式
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學院將在今年教師節期間,對獲得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榮譽的教職工進行集體表彰、頒發榮譽證書及獎金。
五、工作要求
1、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的評選推薦工作一并進行。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兩項榮譽不得兼得。
2、各單位和各部門做好本單位和部門內的推薦工作,統籌、合理分配推薦名額。
3、堅持面向基層,向教育教學和管理第一線的教職工傾斜的原則。
4、推薦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實事求是、優中選優、寧缺勿濫的原則。嚴格評審,認真把關。要向本單位、部門管轄內的所有教職員工廣泛宣傳推薦評選條件和有關規定,民主評選,公正推薦,保證推薦評選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六、申報材料和時限
(1)各單位、部門須按要求上報如下材料:
1、《青島黃海學院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審批表》(見附件2)及《青島黃海學院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推薦一覽表》(見附件3)。
2、推薦評選工作總結,包括推薦評選工作采取的形式和程序,推薦評選結果。
3、業績突出、事跡特別感人的,可作為在全院范圍宣傳報道的典型人物,應作為重點宣傳對象,同時提供3000字左右的先進事跡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交書面打印材料一式一份,同時提供電子版文檔。
(2)報送材料截止日期為:2012年9月3日。望各單位、部門認真組織評選推薦.工作,逐級審核上報。
七、組織領導
校院務會負責對評選推薦和表彰獎勵工作的統一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院人事處。評選事宜及材料報送聯系人:秦鎖成。聯系電話:0532-83175166。郵箱:hhrs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