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黃海學院文件
青黃院學發〔2014〕10號
青島黃海學院學生德育分管理辦法
為了不斷提高學生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素質和身心素質,使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堅定社會主義理想信念,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合格人才,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生管理,促進學生自治,依據人才培養方案實施意見,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機構
1、學校統一組織領導。成立學生德育分領導小組,由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任組長,學生處處長任副組長,各學院行政副院長、保衛處、后勤處負責人任成員,負責全校學生德育分組織領導工作。
2、各學院具體實施學生德育分的考核工作。成立學生德育分考核小組,各學院行政副院長任組長,學生處工作人員、學工主任、公寓管理員、保衛處人員、后勤人員、輔導員、班主任、任課教師任成員,負責各學院學生德育分考核、匯總等工作。
二、德育分規定
1、學生德育分 = 100分 - 處分扣分 – 違紀扣分 + 獎勵得分;
2、受處分學生德育最高分 = 100分 - 處分扣分;
3、相關考核人員進行實時考核登記,每周一統計,每月一小結,每學期一總結,每學年一匯總,各學院將成績報學生處存檔;
4、畢業班學生,德育分不滿一學年按一學年計算。
三、德育分的計算
(一)德育分基本分(100分)
學生德育分的基本分為每學年100分,包括參加集體活動、日常行為、寢室表現三部分,采取扣分的形式進行。
1、參加集體活動
基本要求:積極參加學校、學院、各班級安排的集體活動和值日。
(1)缺席者一次扣5分;
(2)聽報告不做筆記者,一次扣5分;
(3)活動中起哄、吹口哨、喝倒彩等,一次扣10分;
考核人:各學院輔導員、班主任、社團輔導老師
2、日常行為
基本要求:遵守校規、校紀與道德規范。
(1)遲到、早退(早操、上課、自習等)、室內就餐者,一次扣2分,曠課一節扣5分;
(2)無假條外出者,一次扣5分;
(3)翻躍圍墻者,一次扣5分;
(4)男女染彩發、紋身、著裝不得體者,一次扣5分;
(5)亂扔垃圾、隨地吐痰者,一次扣5分;
(6)課堂睡覺、玩手機者,一次扣5分;
(7)夜不歸宿者,一次扣10分;
(8)校園內男、女行為不得體者,一次扣10分;
(9)在校園吸煙者,一次扣10分;
(10)過失損壞公物者,一次扣10分;
(11)未按時繳納各項費用者,一次扣10分;
(12)參加各種非法游行活動者,一次扣 20分;
(13)課堂頂撞老師者,一次扣20分;
(14)在校期間喝酒者,一次扣20分;
(15)因個人過錯,不服從管理者,一次扣20分;
考核人:學生處、各學院輔導員、班主任、保衛處
3、寢室表現
基本要求:寢室整潔,遵守公德。
(1)正常上課時間,無故滯留宿舍,在宿舍睡覺、打鬧、玩游戲等,一次扣5分;
(2)內務較差(被褥不整、物品亂擺、垃圾不倒等)、養寵物者,一次每人扣5分;
(3)向窗外扔垃圾者,一次每人扣5分;
(4)晚上熄燈后打鬧、起哄、洗衣服、播放音樂等,一次扣10分;
(5)留宿外來人員者,一次每人扣10分;
(6)宿舍內亂拉網線、電線等,每人扣10分;
(7)無人狀態下,宿舍未斷電者,一次每人扣10分;
(8)公寓內吸煙或室內發現煙頭者,一次每人扣10分;
(9)男、女串寢者,一次每人扣10分;
(10)夜不歸宿者,一次扣10分;
(11)過失損壞公物者,一次扣10分;
(12)校內參與非法經營者,一次扣10分;
(13)宿舍有違禁物品(存放大功率電器、攜帶或隱藏管制刀具等)者,一次每人扣10分;
考核人:學生處、各學院輔導員、班主任、公寓管理員、保衛處
(二)學生受處分情況扣分
警告處分扣30分;嚴重警告處分扣50分;記過處分扣60分;留校察看處分扣70分;開除學籍處分扣100分。(以上扣分不能獎回)
(三)獎勵得分
1、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各級、各類比賽、競賽、活動等,個人項目得分情況(以獲得證書為依據):
獎項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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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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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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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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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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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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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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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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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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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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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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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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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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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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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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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8
|
5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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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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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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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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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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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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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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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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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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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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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鑒定人:學生處、各學院輔導員、班主任
2、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各級、各類比賽、競賽、活動等集體項目得分情況(以獲得證書為依據):
獎項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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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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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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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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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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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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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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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8
|
5
|
省級
|
10
|
8
|
5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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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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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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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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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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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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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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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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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級
|
3
|
2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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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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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鑒定人:學生處、各學院輔導員、班主任
3、參加學校義務勞動1小時以上的,每小時獎1分;
責任鑒定人:學生處、各學院輔導員、班主任、后勤處
4、見義勇為者,經核實后,獎20分;
責任鑒定人:學生處、各學院輔導員、班主任、保衛處、公寓管理員
5、提供有價值的信息,避免不良事件的發生,監督、規勸不良行為者,經審核后酌情加5-10分;
責任鑒定人:學生處、各學院輔導員、班主任、保衛處、公寓管理員
注:獎勵分由本人提出申請,各學院德育考核小組認定,報學生處審批通過后方可加分。
四、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每學年德育分為100分及以上者有資格評選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市級以上榮譽、推薦入黨;
(二)每學年德育分85分以上(含85分)者有資格評選國家助學金、校內獎學金、校級榮譽、擔任學生干部;
(三)三年(或四年)平均德育分60分為及格,低于60分者延期畢業一年;
(四)任一學年德育分低于30分(含30分)者取消學位證或延期畢業一年。
此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最終解釋權歸學生處。院字〔2012〕 85號文發布的《青島黃海學院學生德育分測評暫行規定》同時廢除。
附件:青島黃海學院學生德育分獎勵申請表
青島黃海學院
2014年11月27日
附件
青島黃海學院學生德育分獎勵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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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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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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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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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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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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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數 本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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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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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
簽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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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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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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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行為、寢室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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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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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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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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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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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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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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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至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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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至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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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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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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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處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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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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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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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各二級學院
抄送:董事會、院務會、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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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黃海學院辦公室 2014年11月27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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