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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當前位置: 首頁 / 通知公告
          關于認真做好2016年山東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及山東計劃相關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5-10瀏覽量:4943

           

          各高校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團委): 
          根據全國項目辦關于2016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工作的部署,結合我省實際,現將2016年西部計劃及山東計劃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6年西部計劃及山東計劃志愿者招募選拔工作
          2016年全國項目按照公開招募、自愿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從我省繼續選派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或在讀研究生,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西藏自治區以及四川、青海等其他服務省區,從事基礎教育、農業科技、醫療衛生、基層青年工作、基層社會管理、服務新疆、服務西藏等7個專項內容的志愿服務工作。具體內容見《2016年山東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實施方案》(附件1)。
          同時,我省將繼續圍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實施大學生志愿服務山東計劃。2016年山東計劃實行網上報名、招募,具體內容見《2016年山東省大學生志愿服務山東計劃實施方案》(附件3)。
          二、做好西部計劃及山東計劃志愿者服務管理工作
          各高校項目辦應指定專人負責,在招募選拔、集中報到、服務開展、就業服務等各個環節做好西部計劃及山東計劃志愿者的服務管理工作。
          三、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高校項目辦要按照相關工作要求狠抓落實,確保2016年西部計劃及山東計劃各項任務圓滿完成,推動工作深入、扎實、持久發展。
           
          附件:1.2016年山東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實施方案
          2.2016年西部計劃招募選拔工作推進表
          3.2016年山東省大學生志愿服務山東計劃實施方案
          4.2016年山東計劃招募選拔工作推進表
           
           
          山東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項目管理辦公室   
                      2016年5月10
           


          附件1
           
          2016年山東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實施方案
           
            一、工作內容
          2016年,面向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或在讀研究生,按照公開招募、自愿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全國項目計劃在全國選派18300名左右西部計劃志愿者(我省選派指標另行通知)。
          2016年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共實施基礎教育、農業科技、醫療衛生、基層青年工作、基層社會管理、服務新疆、服務西藏等7個專項。落實中央有關要求,鞏固服務新疆、服務西藏專項成果,保持民族地區實施規模。
            二、實施步驟
          (一)招募選拔
          1. 報名時間和報名方式
          2016年4月25日至6月10日,高校畢業生在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官方網站(http://xibu.youth.cn/)如實填寫報名表并選擇三個意向服務省,下載打印后,經輔導員簽字、所在院系蓋章,交所在高校項目辦(設在團委)審核備案。收取報名表時,各高校應做好報名意向摸底工作,并于報名結束前將情況主動與省項目辦做好溝通,以利于指標分配工作的順利開展。
          2.我省招募指標的協商確定
          全國項目辦根據上一年度招募計劃執行情況等研究確定我省招募指標。我省將根據全國下達的招募指標以及各高校實際情況確定各高校新疆、兵團、西藏、青海等的招募指標,其他服務省的招募指標,由服務省根據西部計劃信息系統中的報名情況,與省項目辦協商確定,再由省項目辦下達給相關高校。
          3. 選拔方式
          各高校項目辦組織開展報名學生的情況審核、筆試、面試、心理測試等工作,做好入選志愿者集中體檢及公示等工作,保質保量完成招募任務。
          (二)集中培訓及上崗
          1. 集中派遣培訓
          7月21日至31日,為集中報到培訓時間,志愿者攜《確認通知書》、畢業證和本人身份證件,由省項目辦集中組織到服務省培訓地報到并參加由服務省項目辦統一組織的培訓。
          2. 志愿者信息確認
          志愿者到達服務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錄西部計劃信息系統,填寫確認服務崗位、服務地聯系方式、發放補助個人銀行卡號等有關服務信息。
            三、政策組織保障
          1. 政策保障
          (1)2016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按照《關于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42號)、《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4〕61號)等文件有關規定,服務期滿2年或3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志愿者,在考研加分、報考公務員或事業單位等方面享受相應的政策。
          (2)西部計劃志愿者服務期為1—3年,服務協議一年一簽。志愿者相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依實際服務年限計算服務期及工齡,并在服務證書和服務鑒定表中體現。
          (3)服務期滿2年內,志愿者戶籍、檔案未遷出畢業院校的志愿者,可享受一次應屆畢業生就業創業和落戶等政策。
          2. 組織保障
          加強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高校項目辦應完善工作機制,指定專人負責。全國、省項目辦今年繼續對高校項目辦進行年度考核。
          四、經費保障
            1. 志愿者補貼
          志愿者服務期間給予一定生活補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同時,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國家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范圍的,執行所在地科員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按月發放。交通補貼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務地之間的實際里程發放,由服務地每年發放兩次。
          2. 志愿者社會保險服務省為西部計劃志愿者落實社會保險,承擔志愿者社會保險單位繳納部分。
            3.志愿者體檢費
          由中央財政按照人均200元(服務西藏專項人均500元)的標準給予支持。全國項目辦在志愿者到崗后按照各省實際到崗人數撥付給招募省項目辦,在全國項目辦撥款后,省項目辦根據實際情況分配給各高校項目辦。
          五、地方項目
          我省實施的大學生志愿服務山東計劃是西部計劃的地方項目,為共青團組織按照地方黨委政府的部署牽頭承辦,并按照西部計劃全國項目的運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組織實施的志愿服務項目,享受西部計劃全國項目的有關政策。


          附件2
          2016年西部計劃招募選拔工作推進表
          序號
          時間
          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
          1
          6月1日
          收取報名表
          網上審核
          志愿者報名表需由輔導員或院系團委負責人簽字,并由所在院(系)黨組織蓋章。
          2
          報名截止前,高校項目辦要及時對報名學生在網上報名填寫信息進行審核,全面考察其政治思想素質、學習成績、志愿服務經歷、重大疾病隱患等情況。審核后,在“西部計劃信息系統”中進行審核操作,做好志愿者資料的備份工作,以應對調整。
          3
          6月12日
          選拔錄取
          各高校項目辦在省級項目辦指導下,協調學校有關部門組織對報名的高校畢業生開展筆試、面試、心理測驗等工作,擇優選拔志愿者,并書面備案。招募省在此基礎上,可進一步組織選拔。
          指標分配
          招募省項目辦根據高校審核通過的報名數以及往年招募情況確定各高校招募指標;
          崗位對接
          省項目辦將招募崗位通過西部計劃系統分配給各高校,由高校在系統內將崗位對接給相應擬招募志愿者。
          4
          體檢
          高校項目辦須安排專人組織擬錄取者統一前往具有相應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并嚴格按照體檢標準確定體檢合格人員。體檢費用由高校項目辦統一墊付,隨后省項目辦將撥付給高校。
          5
          公示并
          簽訂協議
          高校項目辦要與志愿者簽訂招募協議書并規定擬服務期限(1-3年)。招募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由高校項目辦在系統中確認并上報招募省項目辦。相關部屬高校按照相關政策規定指導3年期志愿者與本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等機構辦理相關助學貸款減免申請事項。
          6
          6月15日
          錄取志愿者
          招募省項目辦負責匯總本省錄取名單,按照全國項目辦招募指標分配表、學歷比例要求和崗位需求進行審核,并報全國項目辦備案,并將結果反饋至服務省。
          7
          7月21日
          補錄
          各高校項目辦要建立西部計劃志愿者候備人選庫,將落選的報名畢業生擇優納入候備人選庫。如出現志愿者流失,各招募省可優先推薦候備人選庫中的畢業生,招募不足部分由服務省就近補招。補招工作需嚴格按照招募選拔工作要求和選拔程序進行,確保招募質量。
           


          附件3
           
          2016年大學生志愿服務山東計劃實施方案
           
            一、工作內容
          2016年,山東計劃繼續面向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按照公開招募、自愿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在全省招募選派山東計劃志愿者(選派指標另行通知)。
            二、實施步驟
          (一)招募選拔
          1. 報名時間和報名方式
          2016年5月16日至5月31日,高校畢業生在山東省青年志愿者網站http://www.sdzyz.com.cn/)“山東計劃志愿者報名”系統如實填寫報名表,下載打印后,經輔導員或院系團委負責人簽字,并由所在院(系)黨組織蓋章,交所在高校項目辦(設在團委)審核備案。收取報名表時,各高校應做好報名意向摸底工作,并于報名結束前將情況主動與省項目辦做好溝通,以利于指標分配工作的順利開展。
          2.招募指標的確定
          省項目辦將根據2016年全省的招募指標以及各高校審核通過的報名數,并參照往年招募情況,按比例確定各高校招募指標。
          3.選拔方式
          各高校項目辦組織開展報名學生的初審、筆試、初步面試等工作,省項目辦將對各高校篩選出的志愿者統一進行最終面試、體檢。
          (二)報到、培訓及上崗
          1.報到工作
          各高校項目辦通知本校山東計劃志愿者(攜畢業證、學位證和本人身份證件)于7月底前到各市項目辦自行報到(具體報到時間另行通知)。
          2.培訓工作
          志愿者報到后,各市項目辦將舉行山東計劃志愿者歡迎儀式,派專人將志愿者送抵服務縣(區),并開展為期至少1天的志愿者培訓,幫助志愿者了解服務內容、明確工作職責、適應生活環境。
          3.信息確認
          志愿者到達服務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錄報名信息系統,填寫確認服務崗位、服務地聯系方式、發放補助個人銀行卡號等有關服務信息。
          三、政策組織保障
          1.相關政策。大學生志愿服務山東計劃志愿者服務期為1—3年,服務協議一年一簽。志愿者相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依實際服務年限計算服務期,并在服務證書和服務鑒定表中體現。
          服務期滿志愿者按照有關文件精神享受相關政策,報考研究生和報考公務員等相關政策以人社部發[2009]42號文件為準。一是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二是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報考我省公務員、事業單位等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2.志愿者補貼。志愿者服務期間,由省項目辦給予一定生活及交通補貼。生活補貼為1000元/人/月,交通補貼為500元/人/年。
          3.志愿者人身意外傷害、醫療保險。相關保險由省項目辦統一投保大學生志愿服務山東計劃志愿者綜合保障險,保費每人350元人民幣。人身意外傷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險責任,保額30萬元,住院醫療保險責任,保額30萬元,疾病門診責任,保額1萬元。


          2016年山東計劃招募選拔工作推進表
          序號
          時間
          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
          1
          5月31日
          網上報名
          登陸山東省青年志愿者網站(http://www.sdzyz.com.cn/),在“山東計劃志愿者報名”專欄如實填寫報名表,下載打印后,經輔導員或院系團委負責人簽字,并由所在院(系)黨組織蓋章。
          2
          網上審核
          報名截止前,高校項目辦要及時對報名學生在網上報名填寫信息進行審核,全面考察其政治思想素質、學習成績、志愿服務經歷、重大疾病隱患等情況。審核后,在山東省青年志愿者網站“山東計劃志愿者報名”系統中進行審核操作。
          3
          6月8日
          筆試、     初步面試
          各高校項目辦要在省項目辦指導下,協調學校有關部門組織對報名的高校畢業生開展筆試、初步面試等工作,按比例選拔志愿者,并書面備案。
          指標分配
          省項目辦將根據2016年全省的招募指標以及各高校審核通過的報名數,并參照往年招募情況,按比例確定各高校招募指標。
          4
          6月24日
          最終面試、 公示
          省項目辦將對各高校篩選出的志愿者進行最終面試,面試結束后在“山東省青年志愿者網站”公示。
          5
          7月1日
          體檢并
          簽訂協議
          省項目辦將統一組織體檢,高校項目辦要與志愿者簽訂招募協議書并規定擬服務期限(1-3年),并在系統中進行確認。
          6
          7月底前
          報到、培訓
          各高校項目辦通知本校入選山東計劃志愿者(攜畢業證、學位證和本人身份證件)到各市項目辦自行報到(具體報到時間另行通知);志愿者報到后,參加市或服務地項目辦舉行的為期至少1天的志愿者培訓。
          7
          8月15日
          信息確認
          志愿者到達服務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錄報名信息系統,填寫確認服務崗位、服務地聯系方式、發放補助個人銀行卡號等有關服務信息。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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