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順利完成2018年春季獎助學金的發放工作,現就統計停發獎助學金學生情況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統計范圍
我校2017秋季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的學生。上述學生中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均在停發范圍之內:
1.已辦理退學的學生;
2.學生違法違紀受處分期間;
3.學生休學期間。
二、有關要求
1.此次統計報表是2018年春季獎助學金發放的重要依據,請各學院高度重視,安排專人認真核查,確保學生信息準確無誤。
2.本次停發學生情況統計的截止日期為:2018年3月26日下午15:00 。
3.請各學院認真核實停發學生信息,并填寫《2018年春季學期停發獎助學金學生情況統計表》(見附件),后附學生停發的證明材料。
4.未盡事宜,請與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聯系。聯系人:董曉,電話:83175568。
附件:
春季學期停發獎助學金學生情況統計表
學生工作處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