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教學工作部教學工作安排,自2019年4月23日開始將啟動2019-2020學年第一學期老生教材征訂工作。為順利完成此項工作,請各學院根據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組織征訂2019-2020學年第一學期老生教材。
一、基本要求:教材選用應體現適用性、應用性和經濟性,要優先選用先進適用的新版優秀教材
1、所選教材的內容應與時俱進,保持先進性,能反映本課程科技、經濟與社會發展水平。各類專業原則上應選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同時,學校也鼓勵教師遵循教學改革方向,選用不同的高水平教材開展教學試驗。教材選用應由課程所在學院(教研室)教師集體討論決定,并報學院分管教學院長批準,匯總后報教學工作部教材科進行認證。
2、所選教材應符合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課程教學大綱的要求,教材內容符合教學規律和認知規律,有利于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
3、教材選定后,在既定的使用期限內,不得因任課教師變動而拒絕使用原選用的教材。
4、按照課程歸口單位原則,課程開設單位在教材征訂時應充分征求課程歸口單位的意見,不得單方面指定或隨意更改教材版本。
5、教材選用時,在不影響實際教學的情況下,盡可能不選或少選輔導教材,以減少學生經濟負擔。
6、對于自編教材及輔助教材的選用,應填寫《青島黃海學院自編教材選用申請表》,經教學工作部審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7、為規范教材管理,請各學院嚴格按照《預定表》的格式填寫,所填信息一定要準確、完整。請務必提交電子稿和打印稿兩種版本。相關責任人要對所訂教材進行嚴格審查,并在打印稿相應的位置上簽字確認。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學院負責。
8、各學院務必于2019年5月16日前將學院院長簽字教材預定表交教學工作部,以便教材及時發放到教師和學生手中。
二、注意事項
1、教材征訂單上報時間:2019年5月16日前。因教材訂單不準確、不及時等原因導致的教材漏訂、誤訂、不能及時到位等問題,責任由學院自行負責。
2、嚴禁訂購未經學校立項的自編教材。
3、在教材征訂單上報的同時,學院要做好存檔。違規訂購的教材,學校不予結算,同時按照規定追查相關人員的責任。
教學工作部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