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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島黃海學院學分制選課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19-11-13瀏覽量:18874

           青島黃海學院學分制選課管理辦法

          選課制是學分制教學管理的核心,選課管理是實行學分制教學管理的重要環節。為加強學分制選課管理,確保學生順利選課,完成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學習任務,根據《青島黃海學院學分制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課程分類

          學校所開設的課程按照課程性質分為兩類:

          (一)必修課。必修課是根據專業培養目標,要求學生必須學習和掌握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是保證實現培養規格的課程。

          學生必須修讀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必修課,并取得相應學分。

          (二)選修課。選修課是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為優化學生知識結構、增強專業適應能力而設置的供學生自主選擇的課程。

          學生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要求和個人志趣,選擇課程學習,并取得相應學分。

          二、選課原則

          (一)參加選課的學生必須是當前學期已注冊的學生,未繳清學費、未注冊的學生不得選課。

          (二)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教學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依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課程簡介等,在學業導師的指導下自主選擇修讀課程、上課時間和主講教師。

          (三)選課應遵循先選必修課、后選選修課的原則。對于有先后修讀順序的課程,應先修讀先修課程,再修讀后續課程。選課時應避免上課時間的沖突。學生應優先選擇本學期建議修讀課程,在此基礎上考慮跨學期選修。

          (四)學生選課不應過多或過少。一般情況下,每學期選課最低不能低于15學分,最高不能超過30學分(不含修讀輔修專業課程學分)。

          三、選課的組織管理

          (一)選課由教學工作部牽頭,課程開課部門負責組織課源,學生所在學院負責組織實施。教學工作部負責教務管理系統的維護與完善,管理全校的課程資源,統籌安排學生網上選課。課程開課部門負責開出數量足夠、種類豐富的課程。學院和學業導師負責指導并按時組織學生選課。

          (二)新生入學第一學期的課程,由教學工作部組織二級學院統一排定課表;第二學期以后的課程,由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自主選擇確定修讀課程。

          (三)課程教學班由任課教師根據教學需要成立班級性質的組織,負責課程學習的考勤和師生聯系等工作。

          (四)選課確定后,學生應按個人課表上的時間、地點上課,擅自改變上課時間、地點的,不能獲得該門課程的學分。

          (五)學生必須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和程序,由本人登陸教務管理系統進行選課。學生不得使用他人賬號和密碼進入教務管理系統選課,不得代替他人選課。

          (六)選課須在教務管理系統上完成,在任課教師處登記無效。

          四、選課程序

          (一)選課前準備

          1.學習選課規章制度。學生在選課前,要認真學習學校關于學分制管理的各項規定,全面了解專業培養方案、教學大綱,仔細閱讀有關的課程簡介,并了解授課教師的相關資料信息。

          2.檢查個人學習進度。學生在選課前,應檢查自己的學習進度,特別是按照培養方案檢查應修讀但尚未修讀的課程,或已經修讀但未取得學分的課程。

          3.制定每學期的課程修讀計劃。學生應主動取得導師對自己學業方面的指導和幫助,根據導師的意見與本人的實際情況,從教學工作部公布的下學期選課課程目錄中,選擇出自己要修讀的課程,并在《學生擬修讀課程清單》上填寫好前期修讀課程審查情況、擬修讀課程名稱、任課教師、上課時間等相關信息,交給導師進行審核,經導師審核同意后,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參加各階段的網上選課。

          4.認真學習《網上選課指南》。以本人學號、密碼登錄選課系統,按照要求進行選課操作。

          (二)選課

          1.公布選課指南及課程目錄。每學期第十四周左右,學生根據教學工作部公布的選課指南及課程目錄,查閱并征求學業導師意見后,初步選擇下學期的課程,包括任課教師、上課時間、地點等。

          2.正選。每學期第十五周左右,學生通過教務管理系統進行下學期的選課。正選選課人數達到容量上限,該門課程不再接收學生;若準備選擇的課程容量已滿,學生可選擇其他教師或課程進行修讀。為確保教學效果,原則上每個教學班的申報人數不得超過130人(確需適當增加教學班的申報人數者,需遞交書面報告并經教學工作部審批同意)。正選結束后,選課人數不足30人的課程將不再開班,選擇這部分課程的學生可在改選階段及時改選其他課程或班次(因特殊情況選課人數達不到要求但確需開班的,需遞交書面報告并經教學工作部審批同意)。

          3.改選。下學期第二周實施。學生選課一經選中,不得隨意改選。對于正選未選中、選中的課程開課沖突或者班次取消、所選課程試聽后不滿意的,在本輪中均可以進行改選。改選選課人數不足30人的也不開班。

          改選結束,選課系統關閉,不再受理學生選課申請。

          4.確認。學生應在下學期第三周登陸教務管理系統認真檢查已選定課程及個人課表,確認選課結果,并按時上課。

          5.重修選課。課程考核不合格或考核合格但對成績不滿意的,可重修。必修課應重修,選修課(除必選課程)可重修或另選,多次重修的課程按照最好成績記載。

          每學期第四周單獨組織重修選課,重修課程必須是當前學期開設的課程,重修課程的課程名稱、課程號、學分必須與不及格或成績不滿意課程的課程號、課程名、學分保持一致。

          6.復學、轉專業、留級者完成學籍相關手續,在教務管理系統查詢到自己的新專業和新班級后方可選課。

          7.選課的學分收費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辦法自2019級本科、專科學生開始施行,由教學工作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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