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安排,期末考試即將進行,為做好考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考試順利有序進行,現將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試時間安排
1.考試時間: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5日。
2.體育課、實驗實習課、公共選修課、考查課等課程的考核于第17-18周考核完畢。
公共課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課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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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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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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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率論與數理統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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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級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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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8:2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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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率論與數理統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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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率論與數理統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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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英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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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級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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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14:00-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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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數學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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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級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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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8:2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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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數學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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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數學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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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數學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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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英語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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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級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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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14:00-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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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性代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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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級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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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8:2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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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變函數與積分變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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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數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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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級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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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數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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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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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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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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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基礎英語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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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級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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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14:00-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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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基礎英語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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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進階英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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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考試課程由二級學院具體安排。
二、命題與審核要求
參見附件《2019-2020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命題工作要求》。
三、考務組織安排
1.試卷印刷和監考安排
期末考試試卷的印刷與監考安排由二級學院負責。學院須在12月20日之前將試卷打印版(A4)和電子版(PDF)上交至教學工作部,由教學工作部抽取考試試卷;各學院安排兩名認真負責的教師,負責試卷的印刷和保密,若出現漏題泄題等事故追究當事人責任。每個考場不超過40名考生,至少安排2名教師監考,教師須一前一后站立監考,階梯教室最多安排兩個考場,考試安排表確認上報后,未經教學工作部同意,不得隨意更改。具體考試安排于12月27日前報教學工作部備案。
2.考試工作人員培訓
各教學單位要加強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認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培訓的主要內容為監考紀律、監考工作實施細則等內容。各學院涉考人員的培訓工作應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
3.考務注意事項
(1)所有監考和考務人員應提前二十分鐘到達院考務辦公室,
做好考前準備工作。
(2)在每組監考人員中,排在第一位的監考員負責領取試卷及
其他相關考試材料,并與另一位監考員一同離開考務辦公室徑直到考場。考前宣讀考場紀律、按順序分發試卷等;考后認真填寫考場記錄。
(3)考場需板書內容:
2019—2020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
考試課程:
試卷頁數:
舉報電話:0532-83181973
(4)考場門口必須有考場門標,考場門口處設置“物品放置處”。
(5)每門課程考試結束后,各學院考務人員在半天內派專人將試卷送至相應的教研室評閱。各教研室應提前做好接收試卷的準備工作。
四、評卷及成績錄入
1.考試結束后,各單位組織教師按學校要求做好閱卷及試卷分析等工作,具體要求參見《青島黃海學院考試工作管理規定》。
2.由學院教學院長負責監控本學院所有課程的成績登錄到教務管理系統。原則上我校專職教師必須自行錄入課程成績;對于個別不能錄入成績的教師,可向教學秘書提出申請,由教學院長安排專人幫助錄入成績。本學期期末考試成績錄入截止時間為2020年1月8日24:00。對于未能按時錄入成績或成績錄入出現問題的,實行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3.各教學單位須責成相關教研室收集、整理平時成績的判定依據,作為重要教學檔案資料,由學院妥善保存。教學工作部將對平時成績判定依據及其保存情況進行抽查。
4.所有任課教師需將紙質學生成績單交到上課班級所在學院,各學院按專業、班級將紙質成績單收齊存檔。
五、其他要求
1.各學院應按要求把握教學進度,不允許出現提前結束課程的現象。
2.各學院要認真核查學生期末考試資格,并將取消考試資格的學生材料按照年級、專業、學生類別分類存檔,并于12月20日之前將電子版和打印版(院長簽字)上交至教學工作部。
3.各學院提前安排考場,提醒學生務必憑雙證-身份證和學生證參加考試,無證者不能進入考場。
4.期末考試是一項嚴肅、細致的工作。對考試的命題、制卷、閱卷、評分、成績錄入及考務方面的工作都要嚴格按照學校的要求執行。各學院要加強學生的思想教育,認真做好考前動員,引導學生端正考試態度,誠信考試,堅決杜絕任何形式的考試舞弊、違紀違規現象發生。監考教師認真履行職責,為學生提供一個公正、公平的考試環境。
附件:2019-2020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命題工作要求
教學工作部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
2019-2020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命題工作要求
一、考試命題與組織
(一)所有課程的考核嚴格按照《青島黃海學院考試工作管理規定》中關于考試命題的規定執行。
建議各學院進行考核改革,加強學習過程考核,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改變傳統單一的考核評價方式,將教學過程評價與期中及期末考試有機結合,將課程評價分解到教學全過程,使學習評價從單一考試成績的傳統方式轉變為“多個階段、多種形式”的過程評價,從而形成一套更加科學合理,更加符合應用型人才培養要求,更加有利于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更加有利于全面評價學生學習成效的考核體系。任課教師可根據課程的特點和教學要求提出考核評價方案和平時、期末成績比例,經學院教學委員會同意,報學院負責人審批,教學工作部備案。
(二)命題要求
1、教師應遵循考試命題基本規范,研究教學大綱,確定內容考查要目和能力考查目標層級,試題應覆蓋教學大綱的主要內容:一是“三基”,即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二是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三是創新意識和創造性思維的能力;確定考試形式,選用測試題型;編制命題計劃,制定命題雙向細目表;命制考試題目,按“考查內容要目”選擇有代表性的“知識點”,按“考查能力層級”選擇適宜的“測試題型”,按“題型編制要領”編制等值性的測試題目;編輯試題成AB兩套試卷。
2、主觀題比重不得低于60%,適度增加綜合性、應用性題目。開卷考試的試題答案不得從教材和資料中直接獲取,不能出現選擇題、填空題、名詞解釋等客觀題題型。
3、試題題目的措辭要嚴謹明確,避免歧義和誤解。
4、命題的難易程度要考慮到大多數學生的學習水平,題量、難度適中。
5、杜絕個人單獨命題。
6、學院負責人必須嚴格履行審查職責,確保試卷質量。期末考試試卷專項檢查中,對不符合規范,達不到基本要求的試卷,學校將追究命題人及學院審核人的責任。
7、命題教師應嚴格遵守試卷保密要求,杜絕泄題。對試卷泄密者,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8、選修課程的考試命題可根據選修課課程的特性采取靈活、多變的方式,如課堂模擬、項目參與、社會實踐、審美創造、藝術創作等個性化的形式。由任課教師拿出考試方案,報學院負責人審批,教學工作部備案。
二、格式要求
命題人按照相關要求命制A、B兩套題型、題量相同,難度相當,內容相異的考題(包括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并填寫《青島黃海學院期末考試命題審查表》。出卷教師必須使用統一的試卷固定格式,模板可從教學工作部網站“信息下載”欄目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