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全面摸清學校教學科研儀器設備資產底數,掌握儀器設備使用現狀,更好地為教學提供服務保障,根據學校學期工作安排,教學工作部將于3月中旬至4月中旬組織開展教學科研儀器設備清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科研儀器設備清查范圍
本次清查所指的教學科研儀器是指教學、科研、教輔等相關單位中,單價在人民幣800元(含)以上,使用方向為教學或科研的儀器設備。清查范圍為各學院實驗室(實訓中心等)、大學體育教學部、繼續教育中心、教師發展中心、圖書館、心理咨詢室等所有涉及到教學科研的儀器設備。
二、科研儀器設備清查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3月8日——3月19日,各單位自查自清階段。各單位根據單位實情,參照2020年10月份上報省教育廳的《高等學校實驗信息統計數據》中的“教學科研儀器設備表 ”(見附件1)中的數據信息,逐一清查,如實填寫。
第二階段3月20日——3月31日,教學工作部、后勤保障部聯合組織清查小組到各教學科研場所實地清點核查,并與使用單位三方共同簽署資產登記表(見附件2)。
第三階段4月1日——4月15日,教學工作部根據前兩階段清查情況,全面核查匯總并上報校領導審閱。
三、填報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安排專人負責,全面對所屬實驗室、實訓中心等教學科研儀器設備進行清查并登記造冊,切實做到真實準確、無遺漏。
(二)數據表格填報應按照說明要求規范填寫。《實驗室基本情況一覽表》中的實驗室名稱使用去年各學院報送給資產中心的實驗室的規范名稱;實驗室地點要求準確,填寫規范:樓名+房間號,例如:知新樓320;兩棟實驗樓:樓號+實驗樓+房間號,例如:2號實驗樓 103;已經撤銷的實驗室,在備注內標注“撤消、設備流向”。《實驗室儀器設備登記表》,表內黃色填充項為必填項,具體填表說明見表內。
(三)《實驗室儀器設備登記表》及《實驗室基本情況一覽表》請于3月19日前電子版發實踐教學科劉冬梅。
附件 1.教學科研儀器設備表
2.實驗室儀器設備登記表
教學工作部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