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
2023屆畢業生實習工作即將開始,為確保實習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1.明確實習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學院院長是學生實習工作第一責任人,院長要明確各副院長、輔導員、教師和教學輔助人員在實習工作中的分工,加強實習指導教師隊伍建設,及時處理涉及學生人身安全和實習管理的相關問題,確保實習安全、有序開展。
2.確定實習工作的具體組織者。各學院分管教學副院長是校外實習工作的具體組織者,統籌負責聯系實習基地、制定實習大綱及實習計劃、簽訂實習協議、安排和監督實習指導教師開展工作、建立學生實習檔案、評定學生實習成績等工作。
二、實習形式
(一)如疫情防控要求允許,畢業實習以集中實習(學院安排實習單位)和分散實習(學生自主聯系實習單位)相結合的線下實習方式進行,鼓勵有條件的專業增加集中實習的比例。
1.集中實習 實習地點必須符合疫情防控有關要求,按照就地就近、相對穩定、節省經費的原則,選擇專業對口、設施完備、管理規范、符合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要求、有實習帶教經驗、能妥善安排師生食宿的單位。各學院可聯系現有校外實踐教學基地安排集中實習。
2.分散實習 分散實習的實習單位原則上由學生自主選定。
(二)如疫情防控條件不允許開展線下實習,各學院應靈活調整實習方式。
1.在畢業實習活動開展前,各學院須做好畢業班學生畢業實習情況的摸底、梳理工作,預判疫情防控可能對畢業實習工作造成的影響。
2.各學院可根據教學要求,結合疫情防控時期實際情況,適當調整畢業實習的教學形式、內容和考核要求,鼓勵學生通過線上實習的形式撰寫專業綜合社會調查報告、依托虛擬仿真實驗教學資源開展線上實習,采取酌情調減畢業實習教學內容等方式,并安排教師做好在線輔導、答疑及學生實習跟蹤工作。
3.對下學期開學初因疫情防控因素無法按期返校的畢業生,各學院可結合專業特點,按照一院一策或個性化精準指導原則,盡快為學生制定新的畢業實習工作方案,正式開學后,由學院統籌安排實習,確保4月中旬前完成畢業實習。
4.畢業班學生因特殊情況無法回校參加集中實習的,經學院畢業實習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可安排學生在居住地參加有實習課程內容的相關活動,替代實習課程,或安排可以替代實習環節的線上課程供其修讀,并報教學工作部備案。
三、組織管理及實施步驟
1.做好實習動員。實習前向學生進行實習動員,講明實習目的及要求,宣講紀律,進行安全教育并組織討論,要求學生在實習前須簽訂三方實習協議。
2.簽訂三方協議。各學院應統一組織學生進行實習,同時允許學生經審批后自主實習(自主實習的學生需提交申請表)。如果實習單位拒簽《三方實習協議書》,學生不得在該單位實習;另由所在二級學院統一安排實習,或由學生自行聯系其他愿意簽訂《三方實習協議書》的單位實習。學生實習中若變更實習單位,應重新簽訂《三方實習協議書》,并在所在學院和教學工作部備案。
3.選派充足師資。實習指導要覆蓋全體實習生,不得有遺漏。原則上,每位學生需配備校外實習指導教師。校外實習指導教師由專任教師擔任,要求責任心強、具備一定組織領導能力。
4.提前制定實習大綱及實習計劃,完成學生實習信息錄入。各學院在實習開始前應制定好學生實習計劃,并交教學工作部備案;學院實習負責人要預先在校友邦實習實踐平臺上,錄入指導老師和學生的賬號信息。
5.加強實習指導過程管理。各學院應重點加強實習指導過程管理,做好實習指導材料收集存檔工作;實習過程中,學生必須按照規定,在校友邦平臺完成簽到、提交周(日)志、提交實習報告材料等工作。
6.做好實習總結。實習結束后,指導老師根據學生在實習期間的全面表現,評定實習成績。因考慮到畢業實習的特殊性,畢業實習成績應在第八學期第八周之前錄入教務系統。各學院召開實習總結會議,聽取指導教師匯報,做好實習總結并報教學工作部備案。
四、其他要求
1.各學院應指定專人負責實習過程材料的收集、核查及歸檔工作。
2.集中實習指導。各學院應對集中實習的學生,派出帶隊指導教師。
3.分散實習巡視。各學院應派出實習指導教師巡查分散實習的學生情況。
4.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各學院要進一步加強學生實習安全教育,所有學生一律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參與線下實習。實習前學院要有集中動員,著重強調實習過程中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等注意事項,宣講防范網絡詐騙、電信詐騙的相關知識,嚴格遵守實習單位保密規定,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到實處。
教學工作部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