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
2024屆高職(專科)畢業生實習工作即將開始,為確保實習教學的效果和質量,根據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以及學校相關規定,現就做好2024屆高職(專科)畢業學生實習工作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1.明確實習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學院院長是學生實習工作第一責任人,院長要明確各副院長、輔導員、教師和教學輔助人員在實習工作中的分工,加強實習指導教師隊伍建設,及時處理涉及學生人身安全和實習管理的相關問題,確保實習安全、有序開展。
2.確定實習工作的具體組織者。各學院分管副院長是校外實習工作的具體組織者,統籌負責聯系實習基地、制定實習大綱及實習計劃、簽訂實習協議、安排和監督實習指導教師開展工作、建立學生實習檔案、評定學生實習成績等工作。
二、實習方式
1.采取集中安排實習和學生自主聯系實習相結合的形式,集中實習由學院在合作發展處統籌協調下統一聯系實習單位,由指導教師帶隊,集中進行。各二級學院提前需對學生實習意向進行摸底,并按照各基地承擔的計劃合理派遣實習生。
2.各二級學院應充分利用已建校外實習基地,安排集中實習,并配備有經驗的指導教師帶隊,做好學生的指導和管理;對于自主實習的學生,務必落實學生實習單位,確保實習學生能按時完成實習任務。
3.對自主實習的學生,各二級學院必須掌握每個實習學生的實習地點、實習單位及聯絡方式等,并有專人負責實習生的管理與聯系,隨時了解實習生的實習情況,做好疫情防控和心理疏導工作。
三、實習管理
2024屆畢業生實行“線上線下結合、雙重管理、雙重指導”的管理模式。
(一)線上管理
學校采用校友邦平臺對我校2024屆畢業生的實習過程進行線上管理。相關人員需在校友邦平臺完成以下事情:
1.各院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實習開始前發布畢業實習計劃(包括:選擇實習形式、制定實習要求、編輯實習項目、關聯實習指導老師等);根據專業實習要求管理各專業的實習過程(如實習參加率、周日志提交率、周日志批閱率等);
2.實習指導老師:對學生提交的崗位進行審核;提醒學生按時提交周(日)志、按時簽到,及時批閱學生提交的實習周(日)志及實習成績鑒定表等材料(實習鑒定表中指導老師的簽名處需要手填);
3.參加實習學生:按要求進行注冊,提交實習崗位、提交實習周(日)志、按時簽到、按時撰寫及提交實習成績鑒定表。
(二)線下管理
1.2024屆畢業生畢業實習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層面的實習工作檢查和監督。
2.二級學院應成立實習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副院長任副組長,相關人員擔任成員。并完成本學院2024屆畢業生畢業實習期間的學生管理和教學管理等相關工作。
3.做好學生的巡視檢查工作。各二級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巡視檢查工作方案,對實習單位開展實習巡視工作,巡視的內容包括學生安全、食宿情況、思想情況、紀律情況、實習任務安排和完成進度等。掌握實習動態,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并給予實習生必要的心理和專業輔導,全面排除安全隱患。
(三)雙重管理
實習學生在畢業實習期間要嚴格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同時接受學校和實習單位的雙重管理。
(四)雙重指導
每位學生配置一名校內指導老師和一名校外指導老師指導。學校按照30人左右(分散實習一般按40人左右)為一組安排一名校內指導老師,校內指導老師采取駐校指導、巡回指導和遠程指導等多種形式進行指導;實習單位為實習學生安排企(事)業單位導師作為學生的校外指導老師,對學生的業務水平和專業能力進行指導。
四、實習工作要求
1.參加畢業實習前,原則上學生應完成人才培養方案中規定的專業知識學習和專項實踐訓練,并取得相應學分。
2.嚴禁通過中介機構或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學生實習工作。學校和實習單位不得向學生收取實習押金、頂崗實習報酬提成、管理費或者其他形式的實習費用,不得扣押學生的居民身份證,不得要求學生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收取學生財物。接收學生頂崗實習的實習單位,應按照實習協議約定,以貨幣形式及時、足額支付給學生,不得以物品代替貨幣支付或由第三方轉發實習報酬。
3.各二級學院應將教育部《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及《教育部關于加強和規范普通本科高校實習管理工作的意見》要求落實到相關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之中,修訂完善各專業實習大綱,按重新修訂的人才培養方案和專業實習大綱的要求制定本院實習工作實施方案(計劃)。
4.各二級學院應安排好實習前的培訓工作,如組織學習實習管理相關規定、落實三方協議的簽訂、開展崗前訓練、實習大綱解讀、安全教育、實習時間安排、實習紀律、督促實習保險的繳納、撰寫實習鑒定表等。
5.各二級學院應做好實習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催繳欠費、組織動員、落實實習單位和地點、分組安排實習組長,簽訂學生校外實習安全承諾書、實習鑒定表,批準分散實習審批表等。
6.學生實習期間,各二級學院應安排實習指導教師與實習基地共同做好實習學生的管理、指導、疫情防控及心理疏導工作;組織開展實習教學檢查,巡視檢查實習生,并經常與企業實習老師聯系,了解、掌握實習生的實習情況。
7.實習學生在實習期間要完成“校友邦”實習平臺的相關工作任務(如:按時簽到、提交實習周(日)志等);經常與實習指導教師(輔導員)聯系(通過多種方式如:電話、QQ、微信等),及時匯報實習工作動態,畢業實習結束后,應及時填寫《青島黃海學院實習鑒定表》,作為考核實習成績依據之一,并在返校時交所在學院審核后存檔。
8.學生要按時參加畢業實習工作,實習期間不準私自回家或探親訪友,確有正當事由需暫時離開實習單位,必須親自履行請、銷假手續。學生請假時必須提交請假申請,說明請假事由,經學院審核同意,經實習所在單位批準后方可請假。
9.準備專升本考試的學生需完成實習大綱的所有任務,并按要求提交完整的實習材料,累計實習時間不少于6個月。
10.實習單位需為學生購買實習責任保險,建議保額不低于100萬元,實習保險覆蓋率需達到100%。
五、實習安全教育
強化學生安全意識教育。實習前開好動員會,同時簽訂《學生校外實習安全承諾書》,一份學生自帶另一份學院留存。實習期間做好實習學生的安全防范、疫情防控等安全教育,并做好學生的心理疏導工作。
六、實習紀律
實習期間實習學生受學校及實習基地的雙重管理,各二級學院安排教師做好實習學生的督查和管理工作,各實習基地為每位實習學生安排實習指導教師,全程管理、指導實習學生按照大綱進行實習。
實習學生應努力完成各項實習任務,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參與非法宗教、非法集會,不信謠不傳謠,不得從事各種破壞活動,維護學校及實習基地的聲譽,確保學校及實習基地安全穩定;嚴格遵守各實習單位的作息時間和請假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如需請假須經實習指導老師或實習單位領導的批準,如請假超過1周,必須報請各二級學院及學校批準;凡違犯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者,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凡無故不參加畢業實習的學生不予評定實習成績,不能取得畢業資格。
七、成績考核
實習學生應嚴格按照要求認真完成實習任務,確保學生實習鑒定表相關內容的填寫,撰寫實習總結等資料,并在實習結束后提交給各二級學院存檔。實習指導老師根據學生在實習期間填寫實習周(日)志情況和實習單位對學生的反饋情況及實習的總體表現,綜合評定實習生畢業實習成績。
八、實習材料歸檔
實習教學形成的各項材料由各學院負責整理存檔,主要包括:
(1)學生實習教學大綱;(2)學生實習實施方案(計劃);(3)學生實習安排情況一覽表;(4)實習三方協議;(5)學生集中實習協議書;(6)學生集中實習申請審批表;(7)學生分散實習申請審批表;(8)學生校外實習安全承諾書;(9)學生實習鑒定表;(10)學生實習成績匯總表;(11)學生實習周(日)志;(12)學生實習檢查記錄;(13)巡視檢查工作方案;(14)院系實習工作總結;(15)實習保險保單等。
教學工作部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