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青島市財政局 青島市教育局關于免除高等學校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費的通知》(青財教〔2017〕20號)、《關于做好我市2020年春季學期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青教辦字〔2020〕29號)文件要求,從2019年秋季學期起,將青島市戶籍市定標準建檔立卡本專科生納入免學費政策范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內容
(一)免學費對象
在我校就讀的青島市戶籍市定標準建檔立卡本、專科學生(簡稱建檔立卡學生)。
建檔立卡學生是指符合國務院扶貧辦發布的《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方案》相關規定,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建立電子信息檔案,持有《扶貧手冊》的普通高校在校生。
(二)免學費標準
在我校就讀的青島市戶籍市定標準建檔立卡學生,按照所修專業學費標準及學制,對其學費予以免除,免除學費標準最高不超過8000元;就讀中外合作辦學、校企合作等高收費專業的學生,不免除學費。因重修和補考形成的學費不免除。
建檔立卡學生除享受免學費政策之外,可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其中品學兼優的學生,還可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的一項。
(三)免學費補助方式
我校免除建檔立卡學生學費所需資金,由市財政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標準和學生人數補助學校,不足部分由學校從事業收入中提取資金予以解決。
(四)免學費評審程序
1.學生申請
在我校就讀的青島市戶籍學生根據我市高校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費的申請條件及有關規定,向學校提出申請,并遞交公章齊全的《青島市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市屬高校在校生免學費申請表》(附件1)、有效《扶貧手冊》原件及復印件。
2.學校審核
各學院審核學生信息--學校財務處審核學生實際繳納學費情況--學生資助服務中心審核。
3.評審公示
學生資助服務中心將審核后的材料,上交至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經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并同意后,將評審結果以適當形式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五)免學費材料報送
各學院按照既往數據逐個摸排、核實,不能遺漏學生。
請各學院將公示無異議后的圖片、學生申請表原件(需縣扶貧辦蓋章)、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分開整理)、匯總表(紙質版、電子版)于5月6日上午11:00之前報送至我校學生資助服務中心。
該材料由市資助中心審核無誤后當場退還學校,由學校留存備案。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免除高校建檔立卡學生學費,是實施脫貧攻堅的重要舉措,關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切身利益,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發揮部門職能,積極穩妥推進政策實施。各學院在學校資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細則,明確責任分工,健全責任追究制度,認真抓好各項工作落實。
(二)足額安排經費,確保按時免除。自2017年秋季學期起,學校在收到財政補助資金7個工作日內,通過銀行轉賬形式,將資金撥付至受助學生個人賬戶。超出財政補償學費標準的部分,學校仍可向學生收取。
(三)落實管理責任,加強監督檢查。各部門、各學院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通知規定,財務處對補助資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對免學費政策落實情況和資助經費管理使用情況定期開展檢查,確保幫扶不遺漏、資助不冒領。
(四)加大宣傳力度,形成良好氛圍。各學院要認真學習、準確把握政策要求,通過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政策解讀和宣傳工作,使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救助政策家喻戶曉,使廣大貧困學子及時了解受資助權利,為政策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確保政策精準落實。
學生工作部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