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我院入黨積極分子的評選工作,根據學校黨委有關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一、競選入黨積極分子的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思想上要求進步,行動上積極向黨組織靠攏,并遞交了入黨申請書6個月以上的共青團員。
2、遵守校規校紀,無違紀現象。
3、學習態度端正,學習刻苦認真,學習成績排名在全班50%以前(以上學年為準)。有突出貢獻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4、積極參加校(院)、班級組織的各項活動和工作,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思想品質良好,綜合素質較強。
二、評選實施辦法
1、以班級為單位成立評選小組,輔導員任組長,團支部書記為副組長,所在班的黨員、團支部委員會成員、班委會主要成員為組員。評選時,輔導員及黨支部指定教師黨員要當場指導、監督,團支部宣傳委員做好相應記錄。
2、召開班級評選會議(本班90%以上同學參加方為有效)。
3、符合評選入黨積極分子基本條件且上交入黨積極分子自薦表的同學,主動上臺演講2-3分鐘。演講內容必須包括:(1)對黨的認識;(2)入黨動機;(3)近一年的思想、學習、工作等情況;(4)表明態度(如果被選上,今后的努力方向是什么;如果沒有被選上,今后如何創造條件爭取早日成為入黨積極分子)。
4、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參加會議的全體同學對上臺演講的同學進行民主測評。參加會議的全體同學根據評選入黨積極分子的基本條件、上臺演講同學的平時表現等進行無記名投票,每人限投一票,評選小組指定唱票、計票和監票人(為沒有參加本次競選的同學)當場唱票并公布統計結果,統計結果必須有唱票人、監票人和計票人簽字方為有效。
5、評選小組根據投票情況,按照學院黨總支分配的入黨積極分子名額數,確定本班的擬報入黨積極分子。黨總支評選小組再從中選拔優秀分子定為我院入黨積極分子,并作三天公示無反對意見后確定為學院黨校學員參加黨校學習。
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1、敢于同不良行為作斗爭;
2、大學期間,獲市、校、院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優秀共青團員等榮譽稱號的;
3、擔任學生會、班級、社團學生干部,有良好表現的;
4、在科研競賽、文體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績或為校、院爭得榮譽的;
5、做好人、好事,受到通報表揚的;
6、有其他突出表現的(經黨支部教師推薦并附推薦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學期不得被推薦為入黨積極分子:
1、有曠課現象者或無故遲到/早退二次(包括兩次)以上者;
2、考試成績有不及格或在考試中作弊者;
3、無故不參加或拒絕參加集體活動達兩次以上(包括兩次)者;
4、受紀律、行政處分者(包括通報批評);
5、有其他不符合入黨積極分子推薦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