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青島黃海學院學友導師管理辦法》(青黃院發【2020】12號)文件要求,為做好低年級班級學友導師聘任工作,現將有關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聘對象
原則上為我校大三、大四年級本科生。
二、選聘要求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良好的道德修養,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樂于奉獻、作風正派,無違紀處分記錄;
2.熱愛學生工作,樂于研究和開展學生工作,熟悉新生的思想心理特點和教育管理方法;
3.品學兼優,事業心和責任感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協調溝通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良好的團隊合作意識和敬業奉獻精神,在學生中具有較高威信;
4.學習勤奮,成績優良,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和扎實的專業基礎,學習成績或綜合測評成績應位于所在班級或年級前50%;
5.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能夠處理好自身學業和學友導師工作關系;
6.入住學生宿舍。
三、選聘程序
1.宣傳發動。每年新生報到前,二級學院發布學友導師招聘意見,廣泛動員。高年級學生提出擔任新生學友導師的書面申請;
2.聘任組織。二級學院組織學友導師選聘工作,選聘工作包括學生報名、條件審查、面試、公示、選拔、備案六個環節,學生可通過本人自薦或輔導員推薦的方式自愿申報;
3.備案審批。學友導師選聘需征求該生輔導員和所在二級學院的意見,二級學院確定學友導師初步人選,報學生工作部備案。學生工作部為學友導師統一頒發聘書。
四、選聘時間
各學院在9月18日前完成選聘工作,并在9月18日15:00前將紙質版與電子版材料上交學生工作部董曉老師處。
五、選聘名額
學友導師原則上從本學院或大類對應專業中選拔,原則上按照學友導師與新生班級比 1:1的標準進行配備。
學友導師聘期原則上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