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及時發現和排除實驗室安全隱患,預防和減少實驗室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證學院正常的教學、科研秩序,根據學校值班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院成立實驗室安全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各教學、科研實驗室安全負責人與學院簽訂實驗室安全責任協議書,各實驗室負責人為實驗室安全管理主要責任人。各實驗室負責人與使用該實驗室的教師和學生簽訂實驗室安全責任協議,使用實驗室的老師、學生為協議期間安全責任的第一責任人
二、實驗室負責人兼職安全員,具體負責實驗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和檢查工作,每天須對所管理的實驗室的水電、危險化學品、儀器設備等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于需要學院或學校統一解決的問題,上報實驗室主任,匯總后統一解決。
三、實驗室負責人對該實驗室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進行監督,有權叫停終止有礙安全的實驗操作及一切發生在實驗室內的危及師生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的活動。各級領導和所有師生必須支持實驗室管理人員的工作。
四、學院實驗室安全領導小組每月進行一次實驗室安全檢查。逢重大節假日時,必須進行節前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書面通知管理老師,并要求在整改期限內消除隱患。
五、實驗室管理人員應監督實驗室使用人員做好本室的清潔衛生工作。儀器設備應布局合理、擺放整齊,保持良好的實驗環境。實驗室的桌面、墻面、地面、門窗和設備應無積灰及雜物。
六、正常上班時間的實驗室負責人值班,星期六與星期天如有課程或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實驗室,則當日使用老師值班,并做好值班記錄。在值班期間,如遇實驗室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特殊情況,值班人必須及時向實驗中心負責人匯報。節假日由學院統一安排值班人員。值班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定時巡查并做好值班記錄,不得擅離職守。值班人員臨走前,須認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必須關閉電源、水源、氣源、門窗。
七、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值班人員不得將無關人員帶進實驗室,對可疑人員要嚴密注意,保證公物安全和自身安全。對突發事件要保持冷靜,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按照應急預案積極處理,并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八、各實驗室規范制定具體的實驗室值日表,明確危險化學品負責人、廢棄物處理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