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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能制造學院實驗室安全責任書模板
          發布時間:2017-09-22瀏覽量:1012

          為加強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實保障實驗室使用安全,進一步增強責任感,預防安全事故發生,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學校文件精神,堅持“以人為本,預防在先;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指導思想,結合青島黃海學院的工作實際,特簽定本責任書。

          一、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遵循“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基本原則,各實驗室必須制定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實行安全責任制。進入實驗室工作的師生是有關實驗室安全的直接責任人。

          二、實驗室安全責任人要確保實驗室安全條件和設施符合要求,無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將安全工作納入本實驗室工作的總體安排,并落實到日常的教學、科研、管理工作中。

          三、實驗室每個房間的安全工作必須做到專人管理,專人負責。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的每個人員都要簽定安全責任書,安全責任到人,沒有簽定安全責任書不能進入實驗室上崗工作、學習。

          四、實驗室安全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進行科研、教學、畢業設計之前,實驗室安全責任人要對進入本室開展實驗的教師和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各室應根據實驗項目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實驗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墻公示。學生必須遵守實驗室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

          五、要遵循“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各室鑰匙原則上由該實驗室責任人統一管理,教師、學生確因教學、科研需要單獨進入實驗室開展工作,必須承擔安全管理職責。教師或學生需要在假期 、周末、節假日、夜間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須經實驗室主任、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同意并完成安全責任委托手續后方可進行,否則各實驗室可拒絕提供實驗場地和條件。

          六、加強對水、電、氣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等危險品的管理,嚴防相關事故的發生。

          七、嚴格執行各實驗室設備操作規程,實驗過程中由于學生的過錯或學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學生安全事故,由學生的父母(監護人)或學生本人承擔責任。由第三人過錯造成的學生安全事故,由第三人(監護人)承擔責任。

          八、責任書由實驗室安全責任人簽字后報智能制造學院實踐教研室。




          實驗室安全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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