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2018屆畢業生畢業補考工作將從2018年4月23日(星期一)起進行。為保證補考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考時間
1.公共課:教務處負責安排,4月23日-4月25日(具體安排見附件)。
2.專業課:學院負責安排,于4月30日前完成。
二、補考資格
未取得所修課程學分的2018屆畢業生(含2015級專科、2014級本科)。
三、補考工作要求
1. 本次補考工作各學院應高度重視,嚴格按照《青島黃海學院考試工作管理規定》(青黃院教發[2014]13號)和《青島黃海學院監考工作實施細則》(教函字[2014]47號)執行。
2. 認真做好宣傳和學生考前教育工作,并將補考的具體安排及時通知到學生,組織學生按時參考。本次考試為2018屆畢業生的畢業前最后一次考試,漏考學生不再安排補考。尤其提醒考生必須攜帶兩證(學生證和身份證)參考,無證件者須出示學院開具的貼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身份證明,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3. 監考教師由開課部門安排,并做好考試簽名表,補考學生簽名確認后方可參加考試。各學院須于4月25日前提交專業課補考日程安排,屆時教務處將組織專人進行巡視,并將巡視情況及時通報。
4. 嚴格考試紀律,狠抓考風考紀。如有違紀作弊情況,各學院須在考試當天將違紀作弊考生名單報教務處教務科。
5. 開課部門負責試卷的審核、印刷和評閱,保證質量。補考試卷的評閱必須嚴格按照評分標準進行評閱,堅決杜絕送人情分的現象出現。考試結束后,考試試卷由開課學院保存。
6、補考結束后三天內,任課教師將補考成績錄入教務系統,成績高于60分(含60分)的按60分錄入,低于60分的,按該課程考試實際分數錄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