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勤保障部按照以下行政運行機制開展后勤服務及保障業務
(一)后勤保障部為學校系列行政職能部門之一,主要負責學校后勤保障與服務工作,業務范圍包含資產管理與物資供應、招標采購與設備維保、招商合作與產業經營管理、衛生防疫與食品安全管理、物業管理與服務、教職工公寓管理、校園綠化、公務接待服務車餐宿服務、體育場館運營及管理等職能。
(二)后勤保障部在董事會、校行政、校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部內行政運行實行部長負責制,分管副部長(助理)按照業務分工具體負責制,各中心業務運行實行中心主任負責制,在分管部長領導下開展日常工作。
(三)后勤保障部行政運行秩序為科員對中心主任負責,中心主任對分管部長負責,分管副部長對部長負責,部長對學校負責的行政運行機制。
(四)安排布置工作要逐級進行,做到逐級請示匯報和傳達工作任務,避免越級請示或多頭請示,嚴格按照行政運行程序辦理業務。非特殊緊急情況嚴禁越級請示、指揮、布置、匯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