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黃海學院后勤處函件
青黃院后函【2015】21號
關于印發《物資倉庫常備(常用)物資庫存下限上限標準》的通知
為確保教育教學、行政辦公、物品設施維修等工作物資需求,進一步推進學校物資倉庫精細化管理,本著節約開支,合理減少庫存原則,根據《教育部關于高等院校物資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教育部物資倉庫管理辦法》和青黃院后發〔2015〕5號《青島黃海學院物資倉庫管理條例》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物資倉庫常備(常用)物資庫存下限上限標準》。
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物資倉庫常備(常用)物資庫存下限上限標準》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