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按月度編制物資采購計劃的通知
各單位、各部門:
為提高采購效率,確保物資供應,規范采購申報秩序,推動學校物資集中統一采購工作,經研究,報學校領導批準,自2018年12月份起,各單位各部門申購物資應按月度編制物資采購計劃,每月1~3日集中上報《物資采購申請單》(節假日順延)。非應急采購項目,招采中心原則上不再受理采購申請。
特此通知。
青島黃海學院
2018-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