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迎新期間經營單位管理的通知
各經營單位:
為規范迎新期間校園經營管理秩序,維護廣大新生的切身利益,確保校園文明和諧有序,現就規范迎新期間經營單位管理通知如下:
一、校內所有經營單位未經學校批準一律不準另設攤位。各經營單位須在規定經營場所內規范經營,禁止在經營場所外擺攤經營銷售各種商品。
二、未經批準,不允許任何經營單位和個人進入迎新區域、教學區、宿舍區從事營銷和宣傳活動。
三、校內迎新區域、教學區、宿舍區,未經審批,禁止懸掛、張貼、散發任何宣傳條幅等廣告。
四、車輛進入校區規范行使,禁止鳴笛,所有行駛機動車輛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車輛停放到停車場或指定位置。
五、如有違反,一經查實,每次罰款1000元。
請遵照執行,特此通知。
青島黃海學院后勤保障部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