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子女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經營單位:
為切實加強校園安全管理,保障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子女人身安全,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和經營秩序,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建設平安校園。現將有關事宜通知:
一、各單位加強對從業人員子女特別是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教育。
1.嚴格遵守學校安全管理、經營管理、生活管理等各項規章制度。
2.管理和教育兒童要愛護學校的一草一木、不摘花踏草,不亂扔垃圾、不在教學區、辦公區、實驗區等玩耍、打鬧、逗留。
3.教育和監管兒童不到危險區域玩耍,如池塘戲水、校園道路上打鬧、速滑、攀爬樹木、電桿、樓梯、籃球架、護欄等。
4.教育和管理兒童不在校園內使用明火玩耍,在外露的各種電纜線周圍打鬧或者玩耍,不亂動機動車、非機動車,以免發生事故而造成人身傷害。
5.經營單位各操作加工間內禁止兒童進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各單位負責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即日起,應做好管理、教育和監護工作,落實簽訂兒童來校員工的《從業人員子女安全協議書》,交經營管理中心備案。
三、因教育、管理和監護不當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各經營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請各經營單位按照以上要求,務必引起重視,保障人身安全和校園穩定,共創平安和諧校園。
特此通知,請遵照執行。
2018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