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黃海學院
后勤處資產管理科廉政建設承諾書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廉政建設和科室內涵建設,規范教職工廉潔自律行為,營造風清氣正良好氛圍,現向廣大師生和社會公開承諾: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學校各項資產管理規定、《資產科廉潔自律規定》、《資產科個人行為規范》等管理制度,自覺接受上級、社會和廣大師生的監督。
2、不索要、不接受管理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或者個人的財物、宴請等。
3、廉潔奉公,不利用職務之便在招標采購、基礎建設、對外聯絡、招生考試、入黨評優、學生管理、教學管理、資產管理、產業管理、科研經費管理等工作中出現“吃、拿、卡、要、拖”等不良行為。
4、堅持原則,秉公辦事,敢于擔當,顧全大局,在工作中不弄虛作假、營私舞弊、不假公濟私、損公肥私。
5、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切實改進工作作風,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不拉幫結派、搬弄是非,杜絕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和行為。未經組織批準,不在校外從事與教育培訓相關的工作,工作期間不從事任何經商活動。
6、遵守工作職責,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嚴格辦理資產驗收、出庫入庫等資產管理各項業務,防止違法違紀和不廉潔現象的發生。
我將認真踐行以上承諾,請領導和全體教職工對我加強監督,若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理。
承諾人:
日 期:2017 年 03 月 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