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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政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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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19-11-24瀏覽量:13627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2018-06-28

          近日,省政府印發了《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815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將有關精神解讀如下:

          一、出臺《實施意見》的背景與意義是什么?

          2016年11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決定》。20161229日,國務院印發《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對民辦教育改革發展作出全面部署。教育部會同相關部門印發了《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營利性民辦學校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國家層面基本完成了民辦教育從法律到政策的頂層設計,同時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制定出臺符合地方實際的實施意見和配套措施。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教育廳會同有關部門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反復研究論證,起草了本《實施意見》。省委深改組第五次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實施意見》,按照會議要求作進一步修改完善后,2018530日由省政府正式印發實施。

          《實施意見》的制定出臺,是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中央精神,全面深化教育綜合改革的重要戰略舉措,對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確保民辦學校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實現優質特色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的教育需求,更好地服務我省新舊動能轉換和經濟文化強省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二、《實施意見》起草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是怎樣的?

          《實施意見》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加強黨對民辦教育的領導為方向,以實行分類管理為基礎,創新體制機制,完善扶持政策,加強科學管理,促進我省民辦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實施意見》制定遵循五個基本原則:一是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若干意見》的精神。對接國家確定的總體要求、改革目標、重點任務、保障措施,結合山東實際,做出相應部署安排。二是鼓勵發展,差別化扶持。既鼓勵吸引民間資金進入教育領域,又對非營利性和營利性民辦學校在財政、稅收、土地、收費等方面實行差別化扶持政策,堅持公益導向。三是尊重歷史,平穩過渡。充分考慮民辦教育的特點和現實情況,尊重民辦教育的歷史貢獻,保護好民辦教育受教育者、教職工和舉辦者的合法權益,實現民辦學校平穩過渡。四是優化服務,加強監管。注重保障民辦學校辦學自主權,著力健全監督管理機制,規范民辦學校辦學行為,營造良好的辦學環境。五是問題導向,重在落實。聚焦影響和制約我省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突出問題和障礙,制定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具體措施,力求符合山東實際,具有山東特色。

          三、《實施意見》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實施意見》共六部分23條,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加強黨對民辦學校的領導。實現民辦學校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加強和改進民辦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二是創新體制機制。實行民辦學校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分類管理。鼓勵多元主體辦學,拓寬辦學融資渠道,完善退出機制。三是建立健全政策支持體系。明確在財政、稅收、土地等方面差異化的扶持政策。實行分類收費政策,保障民辦學校學生合法權益和民辦學校辦學自主權。四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落實民辦學校教師待遇,保障其應享有的權利。加強教師培養培訓,強化師德建設。完善合理流動機制。五是建立和完善現代學校制度。完善民辦學校法人治理結構,加強資產和財務管理,規范民辦學校辦學行為,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引導民辦學校更新辦學理念,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六是加強服務與管理。健全部門協調工作機制和聯合執法機制,簡化審批程序,多舉措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營造民辦教育良好發展環境。

          四、在加強黨對民辦學校的領導方面做了哪些要求?

          加強黨對民辦學校的領導,是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重要保證。《實施意見》從以下幾個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突出政治功能,全面加強民辦學校黨的建設。實現民辦學校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二是選好配好黨組織負責人。扎實做好民辦高校黨委書記選派和管理工作,民辦高校黨委書記兼任政府派駐學校的督導專員,并將民辦高校黨委書記納入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范圍。三是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納入民辦學校發展規劃。切實加強思想政治教育課程、教材、教師隊伍建設,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教書育人各環節,不斷增強廣大師生“四個自信”。四是發揮好“燈塔—黨建在線”綜合管理服務平臺作用,有效利用山東高校黨建精品課,構建多層次、多渠道的黨員經常性學習教育體系。五是將民辦學校黨組織建設、黨對民辦學校的領導作為民辦學校年度檢查的重要內容。

          五、民辦學校分類登記過渡期和退出機制是如何規定的?

          《實施意見》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精神,從我省民辦教育的實際出發,加強省級頂層設計,確保我省民辦學校分類管理改革平穩有序推進。在民辦學校分類登記過渡期和退出機制方面作出了以下規定:一是對201791日前設立的民辦學校,要求原則上應于202291日前完成分類登記工作。二是捐資舉辦的民辦學校終止時,清償后剩余財產統籌用于教育等社會事業。三是2016117日前設立的民辦學校,選擇登記為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終止時,清償后的剩余財產,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出資者相應的補償和獎勵,其余財產繼續用于其他非營利性學校辦學;選擇登記為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應當進行財務清算,依法明確財產權屬,終止時,依法清償后的剩余財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規定處理。四是2016117日后設立的民辦學校終止時,財產處置按照有關規定和學校章程處理。

          六、如何進一步拓寬民辦學校投融資渠道?

          針對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渠道不暢通等制約民辦學校辦學和發展問題,《實施意見》提出了下列拓寬民辦學校投融資渠道和模式的途徑:一是支持各類辦學主體通過多種方式多元參與辦學,鼓勵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相互購買服務。二是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適合民辦學校特點的金融產品。對符合條件的民辦學校,探索利用非教育教學設施作抵押,以收費權、未來經營收入、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融資。三是鼓勵社會力量對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給予捐贈。四是對營利性民辦學校探索以有償取得的土地、設施等財產進行抵押融資,引導營利性民辦學校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進行融資。五是探索搭建教育融資運作平臺,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教育事業發展。

          七、政策扶持方面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民辦教育的持續健康發展,離不開政府政策扶持。《實施意見》立足我省實際,提出了以下政策措施:一是明確提出各地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公共財政資助體系。財政扶持民辦教育發展的資金要納入預算。二是對實施義務教育民辦學校納入財政生均公用經費保障范疇,學生納入“兩免一補”,所需經費由各級財政按標準予以撥付。三是鼓勵各地設立促進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省財政將每年安排資金,重點支持完成分類登記的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發展。四是完善政府向民辦學校購買服務的具體措施。支持設立民辦教育發展基金會或專項基金。五是對民辦學校利用閑置的國有資產辦學,按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報經同級財政部門或相關部門批準,可以不低于經中介機構評估的市場公允價格定向協議租賃或轉讓。六是切實落實民辦學校應享受的各項稅費優惠政策。七是明確規定民辦學校建設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提出各級政府要將民辦學校建設用地納入供地計劃,在民辦學校新建、擴建的征地過程中,占補平衡指標和年度用地指標的取得應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八是支持有條件的民辦本科高校按國家規定開展研究生教育。

          八、實行分類管理后的收費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非營利性中等及以下民辦學歷教育、非營利性民辦學前教育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其中,中等及以下學歷教育收費標準由各市人民政府制定;學前教育收費標準由各市、縣人民政府制定。其他民辦學校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收費標準由學校自主確定。

          九、在加強民辦學校教師隊伍建設方面有何新舉措?

          一支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是民辦學校持續發展的根本動力。民辦學校教師在招聘、交流、待遇、權益等方面機制還不夠完善,直接影響著民辦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實施意見》對此提出了以下對策:一是明確提出各地要將民辦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納入當地教師隊伍建設整體規劃。二是推行民辦學校教師人事代理制度,專任教師人事信息納入教師統一管理平臺。三是完善學校、個人、政府合理分擔的民辦學校教師社會保障機制。鼓勵民辦學校按照國家規定為教職工辦理補充養老保險。持續推進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教師養老保險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待遇試點工作,財政部門應充分考慮學校繳費規模,對參加試點的民辦學校給予適當補助。四是引導鼓勵民辦學校建立不斷提高教師工資福利待遇的良性機制。五是民辦學校教師在資格認定、職稱評聘、科研立項、培養培訓、國內外進修、獎勵表彰等方面享有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權利。六是各地可建立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互派教師、管理人員的幫扶機制。公辦學校教師在民辦學校任教期間身份、教齡及年度考核保持不變。公辦高校教師經所在單位批準可在民辦高校從事多點教學并獲得報酬。七是符合條件的民辦學校教師被聘用為公辦學校在編教師的,教齡按相關規定連續計算,可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十、對規范民辦學校辦學行為做了哪些要求?

          規范民辦學校辦學行為,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辦人民滿意教育的內在要求,也是保證民辦學校依法依規辦學,增強民辦教育吸引力,提升民辦教育品牌形象的客觀需要。《實施意見》對此作了以下方面的要求:一是要依法保障師生合法權益。完善師生爭議處理機制,完善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學生代表大會制度。建立健全獎助學金評定、發放等管理機制,應從學費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資金,用于獎勵和資助學生。依法依規與教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教職工足額交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要在學費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資金用于教師培訓。二是認真做好教育教學工作。辦學條件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設置標準和有關要求。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做好招生宣傳、錄取和畢(結)業等工作。明確辦學定位,更新辦學理念,創新辦學模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三是落實安全穩定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校園安全工作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和應急機制。四是完善學校法人治理結構。強化學校章程作用,董事會(理事會)和監事(會)成員依據學校章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參與學校的辦學和管理。健全組織機構,完善校長選聘機制,保障校長行使管理權。學校關鍵管理崗位實行親屬回避制度。加強資產和財務管理,切實落實學校法人財產權,做好學校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備工作。

          十一、加強服務與監管的方式有哪些?

          優化服務,深化“放管服”改革是黨中央提出的明確要求,是提高政府現代治理能力的關鍵舉措。《實施意見》在改進與加強政府服務與監管方式方面提出了以下舉措:一是省教育廳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定期研究解決民辦教育改革發展的重要問題。二是實行民辦教育全鏈條審批,實現民辦教育相關審批事項一站式辦結,提高服務效率。三是加強民辦教育管理機構建設,強化民辦教育督導,建立民辦學校第三方審計、質量認證和評估制度。四是推動建立省、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四級聯動的民辦教育綜合治理體系,健全聯合執法機制。五是完善民辦學校年檢年報制度,建立民辦學校信息強制公開制度,建立健全誠信檔案制度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六是探索民辦學校、受教育者(監護人)、保險公司共同參與的風險防范機制。七是積極培育民辦教育行業組織,發揮好橋梁和紐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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