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消毒劑使用指南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1〕94號)
一、含氯消毒劑
(一)有效成分
以有效氯計,含量以 mg/L 或%表示,漂白粉≥20%,二氯異氰尿酸鈉≥55%,84 消毒液依據產品說明書,常見為 2%-5%。
(二)應用范圍
適用于物體表面、織物等污染物品以及水、果蔬和食飲具等的消毒。
次氯酸消毒劑除上述用途外,還可用于室內空氣、二次供水設備設施表面、手、皮膚和黏膜的消毒。
(三)使用方法
物體表面消毒時,使用濃度 250-500mg/L;疫源地消毒時,物體表面使用濃度 1000mg/L,有明顯污染物時,使用濃度 10000mg/L;室內空氣和水等其他消毒時,依據產品說明書。
(四)注意事項
1.外用消毒劑,不得口服,置于兒童不易觸及處。
2.配制和分裝高濃度消毒液時,應當戴口罩和手套;使用時應當戴手套,避免接觸皮膚。如不慎濺入眼睛,應當立即用水沖洗,嚴重者應當及時就醫。
3.對金屬有腐蝕作用,對織物有漂白、褪色作用。金屬和有色織物慎用。
4.強氧化劑,不得與易燃物接觸,應當遠離火源。
5.置于陰涼、干燥處密封保存,不得與還原物質共儲共運。
6.包裝應當標示相應的安全警示標志。
7.依照具體產品說明書注明的使用范圍、使用方法、有效期和安全性檢測結果使用。
二、醇類消毒劑
(一)有效成分
乙醇消毒劑、異(正)丙醇消毒劑、復合醇消毒劑含量不低于 60%(體積分數)或 52%(質量分數)。
(二)應用范圍。
衛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皮膚消毒,普通物體表面消毒,醫療器械消毒。
(三)使用方法。
1.衛生手消毒:手上無肉眼可見污染物時,取適量消毒劑原液進行擦拭或揉搓至手部干燥。
2.外科手消毒:在外科洗手基礎上,取適量消毒劑原液進行擦拭或揉搓至干燥,作用時間不應少于 2min。
3.皮膚消毒:消毒劑原液擦拭,作用1min-3min。注射部位皮膚消毒時間不應超過1min。
4.普通物體表面消毒:消毒劑原液進行擦拭消毒,作用3min。
5.醫療器械消毒:復用醫療器械、器具、物品的消毒:按 WS310.2 要求清洗、干燥后,取消毒劑原液進行擦拭或浸泡消毒,作用3min。
6.復用醫療器械清洗后滅菌前的消毒:取消毒劑原液進行擦拭或浸泡消毒,作用3min。
(四)注意事項。
1.如單一使用乙醇進行手消毒,建議消毒后使用護手霜。
2.外用消毒液,不得口服,置于兒童不易觸及處。
3.易燃,遠離火源。
4.對酒精過敏者慎用。
5.避光,置于陰涼、干燥、通風處密封保存。
6.不宜用于脂溶性物體表面的消毒,不可用于空氣消毒。
特 別 提 醒
一、嚴禁混用。84消毒液等含氯消毒劑嚴禁與潔廁靈混用,84消毒液中的主要成分——次氯酸鈉(NaClO),與潔廁靈的主要成分——鹽酸(HCl),這兩種物質混合后會發生化學反應生成氯氣。氯氣是一種刺激并損壞呼吸道的氣體,大量吸入的話,會使人咳嗽、呼吸困難,甚至頭暈,對眼睛、人體黏膜造成傷害。當濃度達到3000毫克/立方米時,能致人死亡,兩整瓶混合,產生的氯氣足以危及生命。
二、科學使用。嚴格按照產品說明書進行稀釋。嚴禁用開水或溫水稀釋;配置和使用時應戴口罩和手套做好個人防護;嚴禁未稀釋直接使用;如不慎濺入眼睛,應立即用水沖洗,嚴重者應就醫。
三、安全管理。指定專人加強消毒劑的管理與保存,規范管理,科學使用,避免浪費;消毒液應放置在兒童觸碰不到的地方,專人管理,使用前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培訓。
酒精屬危化品,一般情況不留庫存,應按照危化品的要求單獨儲存、使用,遠離火源,嚴禁與其他物品混放。確實需要的,經嚴格審批,限量采購,限量發放,每次領取不超過500ML,嚴禁噴灑消毒。
免洗手凝膠使用要注明開蓋日期、失效日期,開啟后30天內使用完畢。
四、常用84消毒液配置比例
1.有效氯濃度250mg/L:稀釋比例1:200(紅色蓋 1蓋(8-10ML)原液:兌2000ML(2L) 4斤水);
2.有效氯濃度500mg/L:稀釋比例1:100(紅色蓋 1蓋(8-10ML)原液:兌1000ML(1L) 2斤水);
3.有效氯濃度1000mg/L:稀釋比例1:50(紅色蓋 1蓋(8-10ML)原液:兌500ML(0.5L) 1斤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