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教育部“質量工程”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推進我校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促進人才培養質量的穩步提高,根據《青島黃海學院教學成果獎勵暫行辦法(試行)》(院字[2011]80號)和《青島黃海學院大學生學科競賽獎勵暫行辦法(試行)》(院字[2011]71號)精神,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促進學校發展,經院務會研究,決定對2012年在學校“質量工程”建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給予表彰和獎勵。
各教學單位要認真宣傳和推廣獲獎的教學成果,重視實踐教學,狠抓教學改革,進一步確立教學工作在學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鼓勵和支持廣大教師更加積極地投身學校內涵提升和質量工程建設,深入開展教育教學研究,不斷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努力為學校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關于表彰在2012年學校質量工程建設中做出突出成績教師的決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