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描述
一、學生申請休學(因病或創業等原因)或學校認為應當休學的,經教學工作部批準,可以休學。
二、休學期間,學生不能參加課程考試等教學活動,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待遇。
三、學生應于休學期滿前一個月內持有關證明,向學校提出復學申請,經所在二級學院審核、教學工作部批準后方可辦理復學手續。
服務流程
1.休學辦理流程
在校生因病或創業等原因,可以申請辦理休學。提交休學相關紙質材料時,休學證明材料必須按照要求粘貼在休學申請表背面(如因病休學的學生,須提供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具體流程如下:
(1)學生本人下載打印并認真填寫《青島黃海學院休學申請表》、《青島黃海學院休學證明書》這兩項材料;
(2)學生家長其中一方簽署意見;
(3)學生班主任審核簽字;
(4)學生所在學院院長審核簽字;
(5)教學工作部領導審核簽字;(聯系人:李英,聯系電話:0532-83181973)
(6)財務部審核蓋章(聯系人:丁天英,聯系電話:0532-83175188),并將蓋章后材料轉給教學工作部學籍科。
(7)教學工作部學籍科將相關紙質材料分發給二級學院等部門,并第一時間在學信網上進行休學標記。
2.復學辦理流程
學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休學期滿申請復學的,應于休學期滿前一個月內持有關證明(如因病休學的學生,須提供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辦理復學手續,相關證明必須按照要求粘貼在復學申請表背面。學生所在學院審核復學條件,合格后辦理復學手續,具體流程如下:
(1)學生本人下載打印并認真填寫《青島黃海學院復學申請表》、《青島黃海學院復學通知單》這兩項材料,材料中需要學生所在學院填寫的內容,由學生所在學院的學籍老師協助辦理;
(2)學生家長其中一方簽署意見;
(3)學生所在學院院長審核簽字;
(4)教學工作部領導審核簽字(聯系人:李英,聯系電話:0532-83181973);
(5)財務部審核蓋章(聯系人:丁天英,聯系電話:0532-83175188),并將蓋章后材料轉給教學工作部學籍科;
(6)教學工作部學籍科(聯系人:陳國妮,聯系電話:0532-83182085)將相關紙質材料分發給二級學院等部門,并第一時間在學信網上進行復學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