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描述
1.學生首次修讀的必修課程(實踐教學環節除外),考核不合格的可免費補考一次。取消考試資格、考試作弊的學生不得參加該課程的補考,未參加補考或補考不合格的應進行重修;專業選修課程考核不合格的,可以重修該課程,也可改修人才培養方案中規定的其他課程;實踐教學環節考核不合格的,應進行重修;通識選修課不組織重修,可以改選其他課程。課程考核合格但對成績不滿意的可以重修一次。基本修業年限期間重修課程無需繳納重修費用;未達到畢業條件,延長學習時間重修課程的需繳納重修費用,按照100元/學分收取。重修課程與正常修讀課程的考核方式一致。課程重修實行跟班重修或自修。
2.跟班重修必須跟班上課,課程時間與本年級課程時間部分沖突的,在保證本年級課程學習時間的前提下,可參加部分重修課程的學習。重修課程所缺的課時,重修學生應在重修課程任課教師指導下進行自學,并向重修課程任課教師提交課程相關作業,經重修任課教師審核后,符合要求者,方可準予參加考試。
3.若重修課程時間與本年級課程時間完全沖突,可選擇自修。由重修課程任課教師安排重修學生的自學進程和作業練習,并進行必要的個別輔導,重修學生應定期向重修課程任課教師提交自學筆記和所完成的平時作業,經任課教師審核、批改后,符合要求者,準予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