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描述
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待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本人申請,所在二級學院審核、教學工作部批準,學校在規定期限內為其保留入學資格。
1.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合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保留入學資格一年;
2.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簡稱參軍入伍)的新生,保留入學資格至退役后兩年;
3.學校認為應當保留入學資格的其他情形。
服務流程
1.新生因應征入伍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材料要求及流程
新生因應征入伍申請保留入學資格,需要學生聯系當地征兵辦或人武部辦理保留入學資格的相關材料,材料包括《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入伍通知書復印件一份(入伍通知書緩發的,需要當地征兵辦或人武部出具一份保留入學資格的函),學生務必于報考當年10月25日前將以上材料郵寄到青島黃海學院教學工作部(聯系人:宋麗娟,聯系方式:0532-83182085),教學工作部學籍科根據以上材料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辦理完相關手續后,教學工作部學籍科會將其中一份《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及青島黃海學院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郵寄給學生。
2.新生因病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材料要求及流程
學生因病申請保留入學資格,需要學生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學生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生本人手寫的保留入學資格的申請(需學生所在學院院長簽字)、學生家長身份證復印件及意見書。二級學院學籍老師負責收集以上材料,并在學籍注冊期間報送教學工作部領導審批簽字(聯系人:李英,聯系電話:0532-83181973),最后由教學工作部學籍科(聯系人:陳國妮,聯系電話:0532-83182085)進行保留入學資格的處理。
3.新生因其他原因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流程
除上述兩種原因外,如新生另有其他原因需要保留入學資格,需要學生提交學生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生本人手寫的保留入學資格的申請(需學生所在學院院長簽字)、學生家長身份證復印件及意見書、相關佐證材料,二級學院學籍老師負責收集以上材料報送教學工作部領導審批簽字(聯系人:李英,聯系電話:0532-83181973),教學工作部轉給主管校長審批簽字,最后由教學工作部學籍科(聯系人:陳國妮,聯系電話:0532-83182085)進行保留入學資格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