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描述
1.學生應當參加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和各種教育教學環節的學習和考核。學校建立學生學業成績和學籍檔案,真實、完整地記載、出具學生學業成績。
2.期末考試成績錄入結束后,學生可通過教務管理系統查詢本人成績。
3.學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可以申請核查試卷。
4.成績核查無誤的,學生不得要求提分、加分,或對成績做不當處理。
服務流程
1.學生持學生證向開課學院教務辦公室提出書面查卷申請,經教學院長批準,由任課教師和學院教學秘書在教務辦公室核查試卷。
2.受理查卷申請的時間截止到下一學期開學兩周內。
3.超過規定期限或非本校課程的考試,不再受理查卷。
4.經核查,確系教師判卷有誤應當更正成績的,須經教師所在學院教學院長審核同意后,由任課教師填寫《青島黃海學院教師更正成績申請表》提交教學工作部。
5.教務工作部對任課教師提供的原始考卷及成績修改的詳細理由和說明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任課教師在試卷和原始成績單上更正并簽字。教務管理系統內的成績由教學工作部負責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