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描述
新生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前應向學校申請入學,經學校審查合格后,辦理入學手續。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理由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服務流程
新生因應征入伍辦理保留入學資格,學校為其保留入學資格至退役后2年。學生退伍后應第一時間聯系學校教學工作部,咨詢辦理恢復入學資格相關事宜。(聯系人:陳國妮,聯系電話:0532-83182085)
新生因病或其他原因辦理保留入學資格的需要在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前一個月,向所在學院提交入學申請,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學生所在學院、教學工作部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