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描述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退學:
1.在最長彈性修業年限內未完成學業的;
2.在休學、保留學籍期間,經查實,有嚴重違法亂紀行為或報考其他學校的;
3.休學、保留學籍期滿,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逾期一個月未辦理繼續休學或復學手續的,或申請復學經復查不合格的;
4.經學校指定醫院診斷,患有嚴重疾病或意外傷殘無法繼續在校學習的;
5.未經批準連續兩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或者累計曠課60學時以上的;
6.超過學校規定期限未注冊而又未履行暫緩注冊手續的;
7.參加校際交流合作項目,逾期未歸的;
8.經學校認定應予以退學的其他情形。
服務流程
1.學生本人下載打印并認真填寫《青島黃海學院退學退費審批表》,另外還需要學生本人寫一份詳細的退學申請,學生本人簽字后,需要父母其中一方在退學申請上簽字;
2.學生所在學院相關老師及領導審核簽字;
3.招生就業處領導審核簽字(聯系人:劉常江,聯系電話:83177777),新生報到期間退學需要找招生部門簽字,學籍注冊后辦理退學不需要招辦領導審核簽字;
4.一卡通相關領導審核簽字(聯系人:陳文萍,聯系電話:15966901599);
5.圖書館相關領導審核簽字(聯系人:孫瑜,聯系電話:0532-58083092);
6.教學工作部相關老師及領導審核簽字(聯系人:李英,聯系電話:0532-83181973);
7.學生工作部相關老師及領導審核簽字(聯系人:趙國光,聯系電話:0532-83175288);
8.學院分管領導審批(聯系人:劉繼新,聯系電話:0532-58083099);
9.財務部相關老師及領導審核簽字(聯系人:丁天英,聯系電話:0532-83175188),辦理退學退費相關事宜,審核結束后財務部將材料轉給教學工作部學籍科;
10.教學工作部學籍科(聯系人:陳國妮,聯系電話:0532-83182085)收到材料后第一時間予以注銷學籍,并將相關紙質材料發給學生所在二級學院、學生工作部等部門進行備案;
11.退學處理結束后由學生所在學院和教學工作部學籍科負責整理完善學生檔案,加蓋檔案密封章由學生帶走;與此同時,學生所在學院和教學工作部學籍科還需要落實該生戶口是否在入學時已遷到學校,如果開學初已經遷到學校,退學時務必把戶口遷走,由教學工作部學籍科協助辦理遷戶手續;
12.學生因重新參加高考等需要學校開具退學證明的,聯系教學工作部學籍科陳國妮老師辦理,聯系電話:0532-83182085。